摘要 | 第7-8页 |
Abstract | 第8页 |
第1章 导论 | 第9-15页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9-10页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0-12页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11-12页 |
1.3 课题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第12-13页 |
1.3.1 研究目标 | 第12-13页 |
1.3.2 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第13页 |
1.4 研究方法和可行性分析 | 第13页 |
1.4.1 研究方法 | 第13页 |
1.4.2 可行性分析 | 第13页 |
1.5 课题的创新性 | 第13-15页 |
1.5.1 选题新颖性 | 第13-14页 |
1.5.2 思路创新性 | 第14-15页 |
第2章 “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西北地区的生态风险 | 第15-25页 |
2.1 “一带一路”战略概述 | 第15-18页 |
2.1.1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 | 第15-16页 |
2.1.2 “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影响 | 第16-18页 |
2.2 “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国西北地区的地位及生态现状 | 第18-20页 |
2.2.1 “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国西北地区的核心支撑地位 | 第18-19页 |
2.2.2 我国西北地区生态的脆弱性 | 第19-20页 |
2.3 “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国西北地区面临的生态风险 | 第20-25页 |
2.3.1 能源输出入可能导致的生态风险 | 第20-22页 |
2.3.2 加速开发可能导致高耗能高排放难以遏制 | 第22页 |
2.3.3 特种废料进口与处理导致的生态风险 | 第22-23页 |
2.3.4 重污企业选址给西北带来的生态风险 | 第23-25页 |
第3章 “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机制之不足 | 第25-31页 |
3.1 “保护优先”的原则尚未完全落实 | 第25-26页 |
3.1.1 我国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中的“保护优先”原则 | 第25-26页 |
3.1.2 “保护优先”原则无法贯彻的阻力 | 第26页 |
3.2 现行环境标准不利于“一带一路”生态法治 | 第26-27页 |
3.2.1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偏低 | 第26-27页 |
3.2.2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下国外重污企业进入之风险 | 第27页 |
3.3 特种垃圾进口的阻却机制不健全 | 第27-29页 |
3.3.1 特种垃圾处理的存在原因及危害——以核废料为例 | 第27-28页 |
3.3.2 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保障的缺失 | 第28-29页 |
3.4 跨国环境法律合作机制未形成 | 第29-31页 |
3.4.1 跨国环境法律合作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 | 第29页 |
3.4.2 “一带一路”战略尚未形成跨国环境法律合作 | 第29-31页 |
第4章 “一带一路”战略下我国及其西北地区环境法的应对 | 第31-43页 |
4.1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 | 第31-35页 |
4.1.1 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 | 第31-32页 |
4.1.2 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 | 第32-33页 |
4.1.3 习近平生态法治思想对生态风险应对的指导意义 | 第33-35页 |
4.2 健全我国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机制 | 第35-38页 |
4.2.1 严格环境执法中“保护优先”原则的贯彻落实 | 第35-36页 |
4.2.2 完善环境标准与公民环境权制度 | 第36页 |
4.2.3 健全环境许可制度,限制特种垃圾进口 | 第36-37页 |
4.2.4 改进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 | 第37-38页 |
4.3 充分发挥西北地方环境立法与执法的作用 | 第38-40页 |
4.3.1 加强西北地方生态立法的必要性与思路 | 第38-39页 |
4.3.2 加强西北地方环境执法力度 | 第39-40页 |
4.4 推动国家之间生态保护的谅解与合作 | 第40-43页 |
4.4.1 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达成生态保护共识 | 第40-42页 |
4.4.2 加强跨国环境侵权的法律救济 | 第42-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50页 |
致谢 | 第50-51页 |
附录 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