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 第1-23页 |
一、行政诉讼判决研究的主题 | 第14-18页 |
二、行政诉讼判决研究的方法论 | 第18-23页 |
第一章 判决概述 | 第23-45页 |
第一节 诉讼与纠纷解决机制 | 第24-31页 |
一、诉讼历史与纠纷解决机制 | 第24-26页 |
二、诉讼结果与纠纷解决 | 第26-29页 |
三、诉讼程序设计与纠纷解决机制 | 第29-31页 |
第二节 判决的意义 | 第31-35页 |
一、判决作为国家态度之存在 | 第31-32页 |
二、判决作为原告裁判请求权利对应物之存在 | 第32-33页 |
三、判决作为纠纷解决手段之存在 | 第33-35页 |
第三节 判决制度的历史发展维度和宗教(伦理)背景 | 第35-45页 |
一、西方判决制度的历史发展 | 第35-38页 |
二、中国判决制度的历史发展 | 第38-41页 |
三、判决历史的进一步思索——判决的宗教(伦理)背景 | 第41-45页 |
第二章 行政诉讼判决概述 | 第45-72页 |
第一节 作为国家司法权力的行政诉讼判决 | 第46-52页 |
一、司法权力独立于整个国家权力架构的历程鸟瞰 | 第46-48页 |
二、司法权力与行政公权力的平衡与制约 | 第48-52页 |
第二节 行政诉讼判决与行政诉讼目标模式 | 第52-62页 |
一、行政诉讼目标模式概述 | 第53-58页 |
(一) 实体权利保护说 | 第54-55页 |
(二) 维护公法秩序说 | 第55-56页 |
(三) 纠纷解决说 | 第56-57页 |
(四) 程序保障说 | 第57-58页 |
二、行政诉讼判决与行政诉讼目标模式的实现 | 第58-62页 |
(一) 行政诉讼判决与行政诉讼目标模式的选择与实现的若干要素 | 第58-60页 |
(二) 行政诉讼判决与中国行政诉讼目标模式的选择及其实现 | 第60-62页 |
第三节 行政诉讼判决的效力 | 第62-72页 |
一、拘束力 | 第63-66页 |
二、确定力 | 第66-68页 |
三、形成力 | 第68-70页 |
四、执行力 | 第70-72页 |
第三章 形成类判决 | 第72-102页 |
第一节 撤销判决和重作判决 | 第73-90页 |
一、撤销判决在我国行政诉讼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评价 | 第73-78页 |
(一) 撤销判决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的司法实践 | 第74-75页 |
(二) 撤销判决的大致类型 | 第75页 |
(三)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撤销判决的具体适用情形 | 第75-77页 |
(四) 附论:撤销并重作判决的适用情形 | 第77-78页 |
二、撤销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78-90页 |
(一) 须有公权力行为存在 | 第81-86页 |
(二) 原告须主张因公权力行为导致权益受有损害 | 第86-88页 |
(三) 须公权力行为存在瑕疵 | 第88-90页 |
第二节 变更判决 | 第90-98页 |
一、变更判决在我国行政诉讼判决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评价 | 第90-93页 |
(一) 现行行政诉讼法对于变更判决的规定及其适用 | 第90-92页 |
(二) 附论:变更幅度以及“视为显失公正”的问题 | 第92-93页 |
二、变更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93-98页 |
(一) 被诉公权力行为非专属的行政裁量权限 | 第93-94页 |
(二) 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 第94-95页 |
(三) 原告的权益属于主观权利 | 第95-98页 |
第三节 舍弃、认诺判决 | 第98-102页 |
一、行政诉讼中舍弃、认诺判决之评价及其实益 | 第98-99页 |
二、舍弃、认诺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99-102页 |
(一) 当事人发出舍弃或者认诺的单方性声明符合法律规定 | 第99-100页 |
(二) 单方性声明须为当事人得为处分的内容 | 第100页 |
(三) 舍弃和认诺必须明示,舍弃需要原告提出判决申请 | 第100-101页 |
(四) 须具备当事人适格、司法保护必要以及诉讼成立 | 第101-102页 |
第四章 给付类判决 | 第102-125页 |
第一节 一般给付判决 | 第103-114页 |
一、给付判决的现实载体及其评价 | 第103-109页 |
(一) 界定“不履行”、“拖延履行”的若干方法 | 第103页 |
(二) 界定“法定职责”的方法 | 第103-104页 |
(三) 法定职责与行政义务的关系 | 第104-105页 |
(四) 实质意义上的行政作为义务 | 第105-109页 |
二、一般给付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09-114页 |
(一) 给付对象为非行政行为 | 第109-112页 |
(二) 原告的权益必须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权益 | 第112-113页 |
(三) 原告权利因此受到侵害与裁判时机成熟 | 第113-114页 |
第二节 课以义务判决 | 第114-122页 |
一、课以义务判决之前提——诉之合法性 | 第114-118页 |
(一) 因法律或者其他名义产生的权利 | 第114-116页 |
(二) 该权利专属于原告 | 第116-117页 |
(三) 因公权力行为的拒绝和停止作为导致的可能性权利损害 | 第117-118页 |
二、课以义务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18-122页 |
(一) 被诉行政机关被动适格 | 第119页 |
(二) 拒绝或者怠慢行为的公权力行为违法 | 第119-120页 |
(三) 原告权利损害与违法行为有相当因果关系 | 第120-121页 |
(四) 裁判时机已臻成熟 | 第121-122页 |
第三节 禁令判决 | 第122-125页 |
一、禁令判决之评价及其意义 | 第123-124页 |
二、增设禁令判决对完善我国行政诉讼法之实益 | 第124-125页 |
第五章 确认类判决 | 第125-163页 |
第一节 一般确认判决 | 第126-138页 |
一、一般确认判决在我国行政诉讼判决体系中的确立及其评价 | 第126-133页 |
(一)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确认判决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127-128页 |
(二) 现行行政诉讼制度规定的确认判决的适用范围 | 第128-129页 |
(三)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有效 | 第129-132页 |
(四) 附论:限制适用及其预防确认无效判决 | 第132-133页 |
二、一般确认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33-138页 |
(一) 确认判决的标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 第133-136页 |
(二) 确认判决中的确认利益必须正当而且急迫 | 第136-137页 |
(三) 确认判决的裁判时机必须已臻成熟 | 第137-138页 |
第二节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 第138-147页 |
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在我国行政诉讼体系中的地位及其评价 | 第139-142页 |
(一) 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两种不同观点 | 第139-140页 |
(二) 行政诉讼法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考虑的若干因素 | 第140-142页 |
(三) 在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必要性 | 第142页 |
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42-147页 |
(一)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顺序原则 | 第142-144页 |
(二)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几个决定性因素 | 第144-146页 |
(三) 各种诉讼类型中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46-147页 |
第三节 情况判决 | 第147-154页 |
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的情况判决及其评价 | 第147-150页 |
(一)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规定的情况判决的判决要件 | 第147-149页 |
(二) 我国行政诉讼情况判决的地位及其评价 | 第149-150页 |
二、情况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50-154页 |
(一) 被诉公权力行为违法已经至撤销或者变更之地步 | 第151页 |
(二) 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公权力行为将发生公共利益重大损害之虞 | 第151-153页 |
(三) 参酌一切可能导致不利后果的各种情况 | 第153页 |
(四) 撤销或者变更公权力行为不符合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 第153-154页 |
第四节 维持判决 | 第154-163页 |
一、维持判决在我国行政诉讼判决体系中的确立及其评价 | 第155-158页 |
(一) 维持判决的一般涵义以及制定时考虑的若干因素 | 第155-156页 |
(二) 学界关于维持判决存废的不同观点及其理由 | 第156-158页 |
二、维持判决的裁判基准时 | 第158-163页 |
(一) 公权力行为真实客观存在 | 第159页 |
(二) 公权力行为合法有效 | 第159-161页 |
(三) 公权力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 第161-163页 |
结论 | 第163-165页 |
参考书目 | 第165-174页 |
后 记 | 第174-17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