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 第1-11页 |
一、 西方历史上关于法律推理方法的形式规则与价值判断之争 | 第11-17页 |
(一) 分析实证主义的法律推理理论 | 第11-13页 |
(二) 社会学法学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律推理理论的批判 | 第13-15页 |
(三) 形式规则与价值判断理论在斗争中走向结合 | 第15-17页 |
二、 关于法律推理的界定 | 第17-26页 |
(一) 法律推理的性质 | 第17-19页 |
(二) 法律推理的概念分析 | 第19-23页 |
1 作为一种思维方法的法律推理的“推理” | 第20-21页 |
2 作为一种法律实践活动的法律推理 | 第21-23页 |
(三) 法律推理是形式规则与价值判断的对立统一 | 第23-24页 |
(四) 对我国传统法律推理二分法的反思 | 第24-26页 |
三、 逻辑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 | 第26-32页 |
(一) 对法律推理进行形式刻划,提供供人们进行法律推理活动应该遵守的逻辑形式、规律及规则 | 第27-30页 |
1 为作为规范命题推理的法律规范推理提供逻辑基础 | 第27-28页 |
2 对法律运用的推理过程进行形式刻划 | 第28-30页 |
(二) 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判定 | 第30-31页 |
(三) 逻辑使法律推理结果具有确定性和一致性 | 第31-32页 |
四、 形式逻辑的局限性以及对法律推理形式化的反思 | 第32-38页 |
(一) 形式逻辑的局限性 | 第32-34页 |
(二) 对法律推理形式化的反思 | 第34-38页 |
五、 价值判断是法律推理的核心 | 第38-59页 |
(一) 价值判断的理性特征 | 第39-44页 |
1 价值判断的可认知性 | 第40-41页 |
2 价值判断是人类的一个理性思维活动过程 | 第41-43页 |
3 价值判断标准的经验性 | 第43-44页 |
(二) 法官在法律推理过程中能否排除价值判断,保持价值中立;是否应该排除价值判断,保持价值中立 | 第44-46页 |
(三) 价值判断是法律推理的根基 | 第46-50页 |
1 法官进行法律推理的依据--“此在” | 第46-48页 |
2 法官的成见与法律解释 | 第48-50页 |
(四) 价值判断在法律推理过程中发挥核心作用 | 第50-53页 |
(五) 法官价值判断的标准:“最大利益净余额原则” | 第53-58页 |
1 “善是在社会看来有用的东西” | 第54-55页 |
2 法律的终极目的 | 第55-56页 |
3 法官价值判断之标准:最大利益净余额原则 | 第56-58页 |
(六) 法官在法律推理过程中可以保持方法论上的价值中立 | 第58-59页 |
结语 | 第59-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