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引言 | 第12页 |
一、服务离岸外包的概述 | 第12-18页 |
(一) 服务离岸外包的含义及分类 | 第12-15页 |
(二) 服务离岸外包的发展热潮 | 第15-16页 |
(三) GATS框架下服务离岸外包的法律问题 | 第16-18页 |
1.服务提供模式的区分问题 | 第16页 |
2.服务外包原产地确认的问题 | 第16-17页 |
3.自由化限制措施的问题 | 第17页 |
4.GATS服务分类表滞后性 | 第17-18页 |
二、服务离岸外包与GATS服务提供模式 | 第18-23页 |
(一) GATS关于服务贸易的提供模式分类 | 第18-19页 |
1.模式一——跨境提供 | 第18页 |
2.模式二——境外消费 | 第18-19页 |
3.模式三——商业存在 | 第19页 |
4.模式四——自然人移动 | 第19页 |
(二) 服务离岸外包服务提供模式区分的重要性 | 第19-20页 |
(三) 服务离岸外包的提供模式确认 | 第20-21页 |
(四) 服务离岸外包服务提供模式区分焦点问题——电子传输服务的归属 | 第21-22页 |
(五) 小结 | 第22-23页 |
三、服务离岸外包的原产地问题 | 第23-26页 |
(一) 问题的提出 | 第23页 |
(二) GATS服务原产地规则的规定 | 第23-24页 |
(三) 服务离岸外包中原产地的确认 | 第24-26页 |
(四) 小结 | 第26页 |
四、服务离岸外包自由化的限制措施 | 第26-34页 |
(一) 市场准入的承诺 | 第27-28页 |
(二) 国民待遇的承诺 | 第28-30页 |
1.GATS国民待遇属于成员具体承诺的义务 | 第28-29页 |
2.GATS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 第29-30页 |
(三) GATS中对服务跨境提供的具体承诺 | 第30-33页 |
(四) 小结 | 第33-34页 |
五、服务离岸外包与GATS具体承诺表改进 | 第34-40页 |
(一) GATS现有分类表的缺陷 | 第34-35页 |
(二) 确保服务离岸外包自由化的模式承诺表 | 第35-40页 |
1.对IT和BPO服务中的跨境交易做出目标化承诺 | 第36-37页 |
2.为实现普遍的跨境交易自由化而做出一项水平承诺 | 第37-40页 |
六、中国服务离岸外包的发展现状与法律建议 | 第40-46页 |
(一) 我国服务离岸外包的发展现状 | 第40-41页 |
(二) 我国在GATS中的具体承诺水平和国内立法现状 | 第41-43页 |
1.中国GATS具体承诺现状 | 第41-42页 |
2.我国有关服务离岸外包的立法现状 | 第42-43页 |
(三) 对我国进一步发展服务离岸外包的法律建议 | 第43-46页 |
1.完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 | 第44页 |
2.完善专业服务离岸外包的监管 | 第44页 |
3.完善数据资料保护法 | 第44-45页 |
4.我国服务外包市场的建设起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 第45-46页 |
结论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2页 |
附表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