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收账款质权设立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一、我国应收账款质权设立制度的实践困境 | 第12-17页 |
(一)我国应收账款质权标的范围之争 | 第12-14页 |
(二)应收账款质权设立要件之争 | 第14-16页 |
(三)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瑕疵应对方式之争 | 第16-17页 |
二、我国应收账款质权标的范围的界定 | 第17-23页 |
(一)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 | 第17-19页 |
(二)未来应收账款作为质权标的的应然分析 | 第19-21页 |
(三)收费权作为质权标的的应然分析 | 第21-23页 |
三、我国应收账款质权设立要件的选择 | 第23-32页 |
(一)以交付债权证书作为应收账款质权设立要件 | 第24-26页 |
(二)以通知债务人作为应收账款质权设立要件 | 第26-29页 |
(三)以质押登记作为应收账款质权设立要件 | 第29-31页 |
(四)我国应收账款质权“登记生效主义”的分析 | 第31-32页 |
四、我国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瑕疵的应对 | 第32-37页 |
(一)我国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瑕疵的主要类型 | 第32-35页 |
(二)应收账款质权设立瑕疵的应对措施 | 第35-37页 |
五、我国应收账款质权设立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37-47页 |
(一)从立法上明确应收账款质权标的 | 第37-41页 |
(二)将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作为质权设立要件 | 第41-44页 |
(三)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平台应建立“三方登记制度” | 第44-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