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公共设施致害国家赔偿的研究
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第一章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8-22页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8-13页 |
一、公有公共设施的相关概念及比较 | 第8-9页 |
二、公有公共设施概念的界定 | 第9-11页 |
三、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责任概念的界定 | 第11-13页 |
第二节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13-18页 |
一、须为公有公共设施引起的损害 | 第13页 |
二、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或管理存在欠缺(瑕疵) | 第13-17页 |
三、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或管理者存在推定过错 | 第17页 |
四、给他人造成损害 | 第17页 |
五、设置或管理欠缺与损害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 | 第17-18页 |
第三节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 第18-22页 |
一、违法原则 | 第18-19页 |
二、过错原则 | 第19-20页 |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 第20页 |
四、"违法加过错"原则和"违法或过错"原则 | 第20-21页 |
五、不法原则 | 第21-22页 |
第二章 域外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立法 | 第22-32页 |
第一节 域外立法概况 | 第22-29页 |
一、大陆法系国家 | 第22-27页 |
二、英美法系国家 | 第27-28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域外立法借鉴 | 第29-32页 |
一、一般意义的借鉴 | 第29-30页 |
二、关于归责原则的借鉴 | 第30-32页 |
第三章 我国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立法现状分析 | 第32-40页 |
第一节 争论及适用制度 | 第32-33页 |
一、《国家赔偿法》制定前的争论 | 第32-33页 |
二、我国现行制度 | 第33页 |
第二节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修订 | 第33-35页 |
第三节 对现行规定的反思 | 第35-40页 |
一、赔偿责任主体之思 | 第35-37页 |
二、适用民法通则之思 | 第37-38页 |
三、适用范围之思 | 第38-40页 |
第四章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我国国家赔偿的构想 | 第40-50页 |
第一节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理由 | 第40-44页 |
一、世界潮流的趋势 | 第40-41页 |
二、国家赔偿制度的渊源要求 | 第41-42页 |
三、普通民事侵权赔偿法的实践缺陷 | 第42-43页 |
四、有利于利用现有的制度资源 | 第43页 |
五、有利于明确侵权法与国家赔偿法适用范围的界分 | 第43-44页 |
六、有利于公务人员的免责 | 第44页 |
七、避免公有公共设施的设置和管理者承担过重的责任 | 第44页 |
第二节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国家赔偿的几点构想 | 第44-50页 |
一、纳入国家赔偿的公有公共设施范围 | 第45页 |
二、归责原则 | 第45-46页 |
三、免责事由 | 第46-48页 |
四、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的当事人 | 第48-49页 |
五、追偿权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注释 | 第51-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5页 |
后记 | 第55-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