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第1章 绪论 | 第13-22页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13-15页 |
1.1.1 课题的研究背景 | 第13-14页 |
1.1.2 课题的研究意义 | 第14-15页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15-21页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第15-17页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第17-19页 |
1.2.3 研究综述小结 | 第19-21页 |
1.3 研究目的、内容和方法 | 第21-22页 |
1.3.1 研究目的 | 第21页 |
1.3.2 研究内容 | 第21页 |
1.3.3 研究方法 | 第21-22页 |
第2章 相关理论研究 | 第22-41页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22-31页 |
2.1.1 二次污染与钢铁企业二次污染 | 第22-25页 |
2.1.2 政府职能与政府在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中的角色 | 第25-31页 |
2.2 二次污染治理的必要性 | 第31-35页 |
2.2.1 外部性与市场失灵 | 第31-34页 |
2.2.2 可持续发展要求 | 第34-35页 |
2.3 二次污染的政府干预政策与职能挑战 | 第35-41页 |
2.3.1 政府的干预政策与政府职能使命 | 第35-38页 |
2.3.2 二次污染治理对政府职能改革的挑战 | 第38-41页 |
第3章 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中政府职能行使的现状 | 第41-46页 |
3.1 政府履行职能的政策工具 | 第41-42页 |
3.2 社会管理职能行使现状 | 第42-44页 |
3.3 市场监管职能行使现状 | 第44-45页 |
3.4 公共服务职能行使现状 | 第45页 |
3.5 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职能的行使现状 | 第45页 |
3.6 政府职能模式现状 | 第45-46页 |
第4章 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46-57页 |
4.1 相关案例 | 第46-49页 |
4.2 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 | 第49-54页 |
4.2.1 社会管理职能存在的问题 | 第49-51页 |
4.2.2 市场监管职能行使存在的问题 | 第51-52页 |
4.2.3 公共服务职能存在的问题 | 第52页 |
4.2.4 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职能存在的问题 | 第52-54页 |
4.2.5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第54页 |
4.3 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54-57页 |
4.3.1 “政经一体化”的出现 | 第55页 |
4.3.2 资源环境外部性“内部化” | 第55-56页 |
4.3.3 政绩考核机制不完善 | 第56页 |
4.3.4 对“经济建设型角色”的自我认同 | 第56页 |
4.3.5 传统“单向规制型政府”职能模式的惯性 | 第56页 |
4.3.6 缺乏激励机制,处罚力度不够 | 第56-57页 |
第5章 二次污染治理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57-67页 |
5.1 美国政府职能的经验 | 第57-59页 |
5.1.1 社会管理职能的执法建设经验 | 第57-58页 |
5.1.2 排污权交易与金融贷款手段运用 | 第58页 |
5.1.3 守法援助与公众参与 | 第58-59页 |
5.1.4 美国资源利用方面的经验 | 第59页 |
5.2 日本政府职能的经验 | 第59-62页 |
5.2.1 公共服务职能的全员参与经验 | 第59-60页 |
5.2.2 社会管理职能借鉴 | 第60页 |
5.2.3 实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市场监管职能 | 第60-61页 |
5.2.4 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借鉴 | 第61-62页 |
5.3 英国经验借鉴 | 第62-65页 |
5.3.1 英国低碳经济职能政策 | 第62-63页 |
5.3.2 重视政策工具的运用 | 第63页 |
5.3.3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第63页 |
5.3.4 日趋完善的法律体系 | 第63-64页 |
5.3.5 综合多方利益的公众参与模式 | 第64页 |
5.3.6 协同参与下的英国环境治理框架 | 第64-65页 |
5.4 发达国家经验借鉴 | 第65-67页 |
第6章 加强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中政府职能的对策 | 第67-75页 |
6.1 加强社会管理职能对策 | 第67-68页 |
6.1.1 建立和完善法规体系 | 第67页 |
6.1.2 构建完整的社会政策体系 | 第67页 |
6.1.3 确立二次污染管理体制 | 第67页 |
6.1.4 加大对二次污染治理的经济调节力度 | 第67-68页 |
6.2 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对策 | 第68-69页 |
6.2.1 强化二次污染法定主体责任 | 第68-69页 |
6.2.2 建立钢铁企业二次污染治理的行政考核体系 | 第69页 |
6.3 提高公共服务职能对策 | 第69-71页 |
6.3.1 社会各界要建立“协作”的机制 | 第69-70页 |
6.3.2 努力形成全民参与二次污染治理的社会行动体系 | 第70-71页 |
6.4 提高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职能对策 | 第71-73页 |
6.4.1 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环境意识 | 第71页 |
6.4.2 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 第71-72页 |
6.4.3 完善监管能力建设 | 第72-73页 |
6.5 推进政府职能模式的转变 | 第73-75页 |
6.5.1 实现政企分开 | 第73页 |
6.5.2 在公共服务供给中采取各区域相结合的体系 | 第73页 |
6.5.3 利用创新技术手段 | 第73-75页 |
结论 | 第75-76页 |
致谢 | 第76-77页 |
参考文献 | 第77-7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