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1 引言 | 第8-9页 |
2 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小额诉讼的特点及其价值 | 第9-18页 |
·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小额诉讼程序的主要立法体例 | 第9-13页 |
·美国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9-10页 |
·英国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10-11页 |
·日本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11-12页 |
·德国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12页 |
·我国台湾地区的小额诉讼程序 | 第12-13页 |
·国外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 | 第13-14页 |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功能更加单纯, | 第13页 |
·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置更为简单便民 | 第13页 |
·小额诉讼的价值取向更为明确,即低成本、高效率 | 第13-14页 |
·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 | 第14页 |
·扩大法官职权,注重调解 | 第14页 |
·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 | 第14-18页 |
·提高诉讼效率——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客观要求 | 第14-15页 |
·降低诉讼门槛——实现民众更容易接近司法的客观要求 | 第15-16页 |
·小额诉讼程序是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ADR)之间的天然契合点,是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沿阵地 | 第16-18页 |
3 我国小额诉讼程序面临的问题及对未来的忧虑 | 第18-22页 |
·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所面临的问题 | 第18-20页 |
·适用范围难以把握,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混乱 | 第18页 |
·小而不简,程序转换过于随意 | 第18-19页 |
·程序认知程度低,民众对一审终审制缺乏信任 | 第19页 |
·送达难、执行难的两难问题给小额诉讼程序的运行造成的困扰 | 第19-20页 |
·对小额诉讼程序未来运行的忧虑 | 第20-22页 |
·因人大立法不完善而引发的忧虑 | 第20-21页 |
·因我国司法公信力较低的社会背景而引发的忧虑 | 第21页 |
·因小额诉讼程序扩大法官职权而引发的忧虑 | 第21-22页 |
4 全面剖析——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所面临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完善措施 | 第22-34页 |
·小额诉讼程序立法的价值定位存在的偏差及完善措施 | 第22-23页 |
·小额诉讼程序在具体的程序设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 第23-32页 |
·应对小额诉讼程序设立专章 | 第24页 |
·应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受理范围及立案标准 | 第24-27页 |
·应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转换标准 | 第27-28页 |
·应在程序中引入“强制调解”相关内容 | 第28页 |
·应在小额诉讼程序中体现其高效、便民的价值取向 | 第28-31页 |
·应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救济途径 | 第31-32页 |
·在小额诉讼程序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应对 | 第32-34页 |
·应设立专一的小额诉讼法庭 | 第32页 |
·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帮助 | 第32-33页 |
·加大对独任制法官的培养力度 | 第33-34页 |
5 结论 | 第34-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7页 |
后记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