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8页 |
引言 | 第8页 |
第一章 域外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比较考察 | 第8-11页 |
第一节 大陆法系关于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模式 | 第8-9页 |
一、主张法官拥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 | 第9页 |
二、主张限制、消除法官自由裁量权 | 第9页 |
三、主张法官拥有主导地位的自由裁量权 | 第9页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关于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模式 | 第9-11页 |
一、主张法官应具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 | 第10页 |
二、英美法系各国之间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理念上存在差异 | 第10页 |
三、对自由裁量权的理念发生部分调整 | 第10-11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性论证 | 第11-16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现状 | 第11页 |
一、立法未直接规定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 | 第11页 |
二、现行法律解释体制赋予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司法解释的权力 | 第11页 |
第二节 部分高院就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之规制进行“试水性探索” | 第11-13页 |
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探索 | 第11-12页 |
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探索 | 第12页 |
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探索 | 第12-13页 |
第三节 赋予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现实价值 | 第13页 |
一、补正成文法的局限性 | 第13页 |
二、克服客观真实的不可回复性 | 第13页 |
三、适应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 | 第13页 |
第四节 我国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运行实效评估 | 第13-16页 |
一、对自由裁量权的理念认识不一 | 第14页 |
二、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意识和勇气不足 | 第14页 |
三、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各异 | 第14-15页 |
四、注重裁量结果的正确性,忽视程序公正 | 第15页 |
五、裁量是否应兼顾情、理、法认识不一 | 第15-16页 |
第三章、规制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路径选择 ——以树立正确裁量原则为视角 | 第16-22页 |
第一节 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 | 第16-18页 |
一、摒弃西方法治思想中的消极成分 | 第16-17页 |
二、培养对法律的坚定信仰 | 第17页 |
三、积极争取当事人的配合,力争查清案件争议事实或达成调解 | 第17-18页 |
第二节 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 | 第18-19页 |
一、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理念 | 第18页 |
二、遵守“法理”基础上兼顾“民意” | 第18-19页 |
三、注重情、理、法相结合 | 第19页 |
四、维护集体思维基础上注意发挥个人的能动性 | 第19页 |
第三节 遵守基本的法律原则 | 第19-22页 |
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 第19-20页 |
二、遵守公平正义原则 | 第20-21页 |
三、遵守利益衡量原则 | 第21-22页 |
第四章 进一步完善民事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机制 | 第22-25页 |
第一节 加强立法,减少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 | 第22-23页 |
一、加强制定民法典与民事司法解释工作 | 第22页 |
二、加强立法的预测性和前瞻性 | 第22页 |
三、加强立法技术,增加法律用语的明确性 | 第22-23页 |
第二节 加强程序控制以及制度建设,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 第23-25页 |
一、建立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 | 第23页 |
二、完善法官录用和培训制度,提高法官素质 | 第23-24页 |
三、统一裁量规则 | 第24页 |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 第24-25页 |
结语 | 第25-26页 |
参考文献 | 第26-27页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27-28页 |
致谢 | 第28-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