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1页 |
第一章 船舶扣押的实质要件之一:海事请求 | 第11-20页 |
第一节 海事请求的意义 | 第11-12页 |
第二节 中国法规定的海事请求 | 第12-20页 |
一、中国法规定的海事请求项目 | 第13-18页 |
(一) 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损坏 | 第13页 |
(二) 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 | 第13-14页 |
(三) 海难救助 | 第14页 |
(四) 船舶对环境等造成的损害 | 第14-15页 |
(五) 船舶的使用或租用协议 | 第15-16页 |
(六) 拖航和引航 | 第16页 |
(七) 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服务 | 第16-18页 |
(八) 为船舶或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 第18页 |
二、非海事请求不得扣押船舶 | 第18-20页 |
第二章 船舶扣押的实质要件之二:可扣押的船舶 | 第20-47页 |
第一节 两种不同性质的海事请求权下可扣押的船舶范围 | 第20-25页 |
一、物权性质的海事请求权下可扣押的船舶 | 第20-24页 |
(一) 与船舶所有权有关的海事请求权 | 第21-22页 |
(二) 为行使船舶抵押权提出的海事请求权 | 第22页 |
(三) 因行使船舶优先权提出的海事请求权 | 第22-23页 |
(四) 与船舶留置权有关的海事请求权 | 第23-24页 |
二、债权性质的海事请求权下可扣押的船舶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可扣押当事船的范围 | 第25-35页 |
一、中国法律对当事船范围的规定 | 第25-28页 |
(一) 船舶所有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 | 第25-26页 |
(二) 船舶的光船承租人对海事请求负有责任 | 第26-27页 |
(三) 具有船舶抵押权的海事请求 | 第27页 |
(四) 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海事请求 | 第27-28页 |
(五) 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 | 第28页 |
二、船舶所有人的范围 | 第28-31页 |
三、光船承租人 | 第31-33页 |
四、实践中扣押期租船舶的误区 | 第33-35页 |
(一) 不能扣押涉及期租关系的船舶 | 第33-34页 |
(二) 扣押期租船舶的例外 | 第34-35页 |
第三节 姐妹船的扣押 | 第35-39页 |
一、中国法律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 | 第35-36页 |
二、英国判例对扣押姐妹船中承租人范围的扩大解释 | 第36-38页 |
三、关联船舶 | 第38-39页 |
第四节 重复扣船和多次扣船 | 第39-47页 |
一、重复扣船 | 第39-41页 |
二、重复扣船的例外 | 第41-42页 |
三、多次扣船 | 第42-47页 |
(一) 多次扣船的理论依据 | 第43页 |
(二) 维护权利人的扣押权 | 第43-44页 |
(三) 保障船舶优先权 | 第44-46页 |
(四) 催促责任人(或船舶所有人)提供担保 | 第46-47页 |
第三章 错误扣船的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 | 第47-58页 |
第一节 各国有关错误扣船法律的比较 | 第47-50页 |
一、英国法的相关规定 | 第47-49页 |
二、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 | 第49-50页 |
(一) 比利时法的相关规定 | 第49页 |
(二) 采客观标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 | 第49页 |
(三) 采主观标准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 | 第49-50页 |
(四) 法国法的相关规定 | 第50页 |
第二节 错误扣船的性质 | 第50-53页 |
一、错误扣船是民事侵权行为 | 第50-51页 |
二、错误扣船是权利滥用行为 | 第51-53页 |
(一) 错误扣船符合权利滥用的构成要件 | 第51-52页 |
(二) 权利滥用与诚实信用原则 | 第52页 |
(三) 权利滥用是侵权行为 | 第52-53页 |
第三节 错误扣船的表现形式 | 第53-54页 |
第四节 错误扣船损害赔偿的计算 | 第54-58页 |
一、错误扣船导致的船舶损害的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 | 第55-56页 |
(一) 船舶全损的赔偿与计算方法 | 第55-56页 |
(二) 船舶部分损失的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 | 第56页 |
二、错误扣船导致的船上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与计算方法 | 第56-57页 |
三、海事担保产生的损失 | 第57页 |
四、请求人请求担保数额过高,请求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57-58页 |
致谢 | 第58-59页 |
参考书目 | 第59-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