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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

中文摘要第1-4页
英文摘要第4-9页
引言第9-13页
 (一) 课题研究动机第10-11页
 (二) 课题研究现状第11-12页
 (三) 课题研究思路第12-13页
一、农村集体经济的内涵第13-16页
 (一) 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第13-14页
 (二) 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征第14页
  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第14页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等基层社会组织相重合第14页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是承担社会保障功能又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第14页
 (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14-16页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沿革第16-21页
 (一) 解放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第16页
 (二) 解放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演进第16-21页
  1. 初期的合作化运动第16-17页
  2. 地改革到互助组第17页
  3. 助组到初级社第17-18页
  4. 初级社到高级社第18-19页
  5. 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第19-21页
三、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状第21-23页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区别第21-22页
 (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第22-23页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第22页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第22页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专业的经济组织第22页
  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独立的市场主体第22-23页
四、集体成员资格问题理论评析第23-25页
 (一) 权利义务标准说第23-24页
 (二) 单一标准说第24页
 (三) 复合标准说第24-25页
五、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界定第25-39页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原则第25-27页
  1. 公平原则第25页
  2. 基本生存保障原则第25-26页
  3. 专门机构负责原则第26页
  4. 个例特别原则第26页
  5. 广泛覆盖原则第26-27页
 (二) 各地方确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律规范第27-34页
  1. 山东、安徽两省的相关立法规定第28页
  2. 江苏、浙江两省的相关立法规定第28-30页
  3. 陕西及静海县的相关立法规定第30-34页
 (三) 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第34-35页
  1. 原始取得第34页
  2. 继受取得第34-35页
 (四) 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丧失第35-36页
  1.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第35页
  2.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转非”第35页
  3. 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第35页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或解散第35-36页
 (五) 特殊情况下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第36-39页
  1. 婚嫁在城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36页
  2. 出嫁到另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第36-37页
  3. “入赘男”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第37-38页
  4. 长期在外经商,务工人员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第38页
  5. 现役军人和在读大学生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第38页
  6. “空挂户”人员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第38-39页
六、新时期农村集体成员资格制度的完善第39-41页
 (一) 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完善第39-40页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完善第40页
 (三)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第40-41页
结语第41-42页
参考文献第42-45页
后记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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