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诉讼地位的理论和实务做法 | 第12-18页 |
第一节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主体地位的学说理论 | 第12-15页 |
一、 受害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可以保险公司作为独立被告 | 第12-13页 |
二、 认为受害第三人享有部分直接请求权 | 第13页 |
三、 认为受害第三人对保险人没有直接请求权 | 第13-15页 |
第二节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主体地位的法理分析 | 第15-16页 |
第三节 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法律关系 | 第16-17页 |
第四节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保险公司主体地位的实务做法 | 第17-18页 |
第二章 从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为视角看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 | 第18-23页 |
第一节 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与保险公司诉讼地位之间的关系 | 第18页 |
第二节 交强险诉讼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六种理论学说 | 第18-21页 |
一、 法定权利说 | 第18-19页 |
二、 原始取得说 | 第19页 |
三、 权利转移说 | 第19页 |
四、 责任免脱给付说 | 第19-20页 |
五、 法定利益第三人契约说 | 第20页 |
六、 法定债务共同承担说 | 第20-21页 |
第三节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 第21-23页 |
一、 强制性不同 | 第21-22页 |
二、 归责原则不一样 | 第22-23页 |
三、 赔偿范围不同 | 第23页 |
第三章 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主体地位的评析 | 第23-28页 |
第一节 保险公司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 第23-24页 |
第二节 保险公司不能作为被告 | 第24-25页 |
第三节 笔者观点 | 第25-28页 |
一、 对于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与被保险人作为共同被告 | 第25页 |
二、 关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不享有请求权 | 第25-26页 |
三、 综观各层关系,不应把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 第26-28页 |
结语 | 第28-29页 |
参考文献 | 第29-31页 |
致谢 | 第31-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