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综述 | 第9-14页 |
一、公约制定背景及制定历程 | 第9-12页 |
(一) 公约制定背景 | 第9-10页 |
(二) 公约制定历程 | 第10-12页 |
二、公约签署的意义 | 第12-14页 |
第二章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争议的焦点问题 | 第14-27页 |
一、公约的适用范围 | 第14-18页 |
(一) 一般规定 | 第14页 |
(二) 纯国内案件 | 第14-15页 |
(三) 知识产权的效力及先决问题 | 第15-16页 |
(四) 保留问题 | 第16-17页 |
(五) 能否选择非缔约国的法院以及效力 | 第17-18页 |
二、选择法院协议的效力 | 第18-19页 |
(一) 是否规定选择法院协议具有排他性 | 第18-19页 |
(二) “排他性”的具体规定 | 第19页 |
三、选择法院协议的形式要件 | 第19-21页 |
(一) 协议形式的语言表述问题 | 第19-20页 |
(二) 公约对协议形式规定的效力问题 | 第20-21页 |
四、选择法院协议的实质有效性 | 第21-22页 |
五、承认与执行──以及拒绝承认与执行的理由 | 第22-25页 |
(一) 原审法院适用的法律(law applied by original court) | 第22页 |
(二) 判决的理由(reason of judgment) | 第22-23页 |
(三) “程序性”公共秩序(procedural public policy) | 第23页 |
(四) 公共秩序(public policy) | 第23-24页 |
(五) 欺诈(fraud) | 第24页 |
(六) 不相符的判决(irreconcilable decisions) | 第24-25页 |
六、惩罚性赔偿判决(punitive damages)的执行 | 第25-27页 |
第三章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在我国的适用 | 第27-38页 |
一、我国加入公约的意义 | 第27-28页 |
二、评价公约具体条款在我国的适用 | 第28-38页 |
(一) 关于公约声明制度的适用 | 第28-31页 |
(二) 判断案件“国际性”的时间标准问题 | 第31页 |
(三) 对“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 第31-33页 |
(四) 对管辖协议效力的审查问题 | 第33-35页 |
(五) 对“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 | 第35-38页 |
第四章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与我国相关立法之完善 | 第38-45页 |
一、我国现行立法中的协议管辖制度 | 第38-40页 |
二、结合公约完善我国协议管辖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0-44页 |
(一) 在协议管辖适用范围上的完善 | 第40-41页 |
(二) 在协议管辖形式上的完善 | 第41页 |
(三) 在协议管辖“实质联系”上的完善 | 第41-43页 |
(四) 对协议管辖合理限制的完善 | 第43-44页 |
(五) 在措辞上的完善 | 第44页 |
三、立法条文建议 | 第44-45页 |
小结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