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学习、研究论文

我国发展国际保理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部分 国际保理概述第1-21页
 一、 国际保理的定义与历史发展第11-13页
 二、 国际保理的形式与种类第13-15页
 三、 国际保理的运作程序与运行机制第15-17页
 四、 国际保理组织与有关国际保理的法律规范第17-21页
第二部分 国际保理法律关系研究第21-35页
 一、 国际保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21-23页
  (一) 供应商与出口保理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21-23页
  (二) 债务人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23页
  (三) 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的权利义务第23页
  (四) 供应商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23页
 二、 国际保理法律关系的实质-债权转让第23-28页
  (一) 债权的可转让性第24-25页
  (二) 债权转让的通知第25-26页
  (三) 债权转让的对价支付第26-27页
  (四) 债权转让的效力第27-28页
 三、 应收帐款转让引起的权利冲突及优先权第28-30页
  (一) 与抵押债权人之间的冲突第28-29页
  (二) 与供应商前手卖方的冲突第29页
  (三) 与其他第三人的冲突第29-30页
 四、 信用风险的承担和信用额度的核准第30-32页
 五、 与几种相似法律关系的比较第32-35页
  (一) 与委托代理的比较第32页
  (二) 与债权质押贷款的比较第32-33页
  (三) 与信用保险的比较第33-35页
第三部分 我国进一步发展国际保理的必要性第35-44页
 一、 国际保理的优势决定了我国进一步发展国际保理的必要性第35-40页
  (一) 国际保理的应用优势第35-36页
  (二) 国际保理的比较优势第36-40页
 二、 我国国际保理的现状决定了我国进一步发展国际保理的必要性第40-44页
  (一) 中国保理业发展的概况第40-41页
  (二) 国际保理在我国运作状况的特征第41-43页
  (三) 中国国际保理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第43-44页
第四部分 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律风险及法律对策第44-54页
 一、 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法制环境分析第44-48页
  (一) 《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债权让与制度对保理的影响第44-46页
  (二) 《合同法》对债权转让制度的新发展奠定了我国保理的基本法律框架第46-47页
  (三) 《商业银行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定第47-48页
 二、 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第48-50页
  (一) 所购买债权的合法性风险第48页
  (二) 债权的可转让性风险第48-49页
  (三) 债权转让中的权利瑕疵风险第49-50页
  (四) 出口商履约瑕疵存在与否的风险第50页
  (五) 强制追偿方面的风险第50页
  (六) 法律适用方面潜伏的风险第50页
 三、 保理业务中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第50-54页
  (一) 通过出口商的承诺和保证机制,防止出口商欺诈或者隐瞒所带来的风险第50-51页
  (二) 慎重制定核准应收帐款和未核准应收帐款的条款避免不合格应收帐款带来的意外法律风险第51-52页
  (三) 构筑有效的追索权和补偿机制第52页
  (四) 银行应该注意排除接受一些比较特殊的债权第52-53页
  (五) 严格审查出口商的资格第53页
  (六) 规范和完善法律适用规则和纠纷解决机制第53-54页
第五部分 我国国际保理的立法构想第54-57页
 一、 我国国际保理立法的必要性第54-55页
 二、 我国国际保理立法的具体构想第55-57页
  (一) 保理商的主体资格,即允许什么人作为适格的保理商第55页
  (二) 明确保理业务债权转让的法律实质,将保理业务与代理、信用保险以及债权质押贷款区别开来第55页
  (三) 明确国际保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第55-56页
  (四) 明确法律的适用和争议的解决方式第56页
  (五) 加强对保理业务的监管第56-57页
后记第57-58页
参考文献第58-62页

论文共6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轻轨工作车移车平台的研究与设计
下一篇:论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