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0-14页 |
一、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相关范畴厘定 | 第14-20页 |
(一) 污染场地范畴的厘定 | 第14-15页 |
(二)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的属性分析 | 第15-17页 |
(三) 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及类型辨析 | 第17-20页 |
二、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必要性分析 | 第20-24页 |
(一) 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危害 | 第20-22页 |
(二) 污染场地土壤的治理责任的制度贫困 | 第22-24页 |
三、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正当性分析 | 第24-30页 |
(一) 土壤治理责任是法不溯及既往的例外情形 | 第24-25页 |
(二) 土壤污染治理下公益的溯及力不同于私益的溯及力 | 第25-27页 |
(三) 土壤治理溯及追责推进的公益价值极其重大 | 第27-30页 |
四、域外污染场地土壤治理溯及力的立法与启示 | 第30-36页 |
(一) 美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法律规定 | 第30-32页 |
(二) 日本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法律规定 | 第32-34页 |
(三) 台湾地区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法律规定 | 第34-35页 |
(四) 域外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35-36页 |
五、完善我国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立法建议 | 第36-42页 |
(一) 确立污染场地土壤污染责任溯及力的立法指导原则 | 第36-37页 |
(二) 规范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立法模式 | 第37-39页 |
(三) 构建污染场地土壤治理责任溯及力的立法内容 | 第39-42页 |
结论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