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12页 |
一、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内涵界定及表现形式 | 第12-18页 |
(一)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的内涵界定 | 第12-14页 |
(二)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的表现形式 | 第14-18页 |
1.重婚 | 第14-15页 |
2.通奸 | 第15-16页 |
3.与有配偶者同居 | 第16页 |
4.“骗婚” | 第16-18页 |
二、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的立法必要性及法理依据 | 第18-22页 |
(一)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的立法必要性 | 第18-20页 |
1.合法权利保护的本质需要 | 第18页 |
2.道德法律化的内在要求 | 第18-19页 |
3.公平正义法律价值的应有体现 | 第19-20页 |
(二)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 | 第20-22页 |
1.“恶意第三者”行为具有侵权性质 | 第20页 |
2.“恶意第三者”侵害无过错配偶方的配偶权 | 第20-21页 |
3.“恶意第三者”致无过错配偶方的严重精神损害 | 第21-22页 |
三、域外“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规定及评析 | 第22-26页 |
(一)域外“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规定 | 第22-24页 |
1.大陆法系国家 | 第22-23页 |
2.英美法系国家 | 第23-24页 |
(二)域外“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评析 | 第24-26页 |
四、婚姻关系中“恶意第三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制度构建 | 第26-33页 |
(一)实体方面构建 | 第26-28页 |
1.《婚姻法》中规定“恶意第三者” | 第26页 |
2.《婚姻法》中增设“配偶权” | 第26-27页 |
3.《婚姻法》中增设“严重精神损害”适用相关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 第27-28页 |
(二)程序方面构建 | 第28-33页 |
1.法律救济应以起诉离婚为前提 | 第28-30页 |
2.过错配偶方与“恶意第三者”构成共同被告 | 第30-31页 |
3.“恶意第三者”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 第31-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5页 |
致谢 | 第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