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社区矫正的概述 | 第11-15页 |
第一节 社区矫正的概念 | 第11-12页 |
一、 社区矫正的广义说 | 第11页 |
二、 社区矫正的狭义说 | 第11-12页 |
三、 我国社区矫正概念的界定 | 第12页 |
第二节 社区矫正的特征 | 第12-13页 |
一、 社区矫正具有刑事制裁性 | 第12页 |
二、 社区矫正具有非监禁性 | 第12-13页 |
三、 社区矫正具有社会参与性 | 第13页 |
四、 社区矫正具有惩罚缓和性 | 第13页 |
第三节 社区矫正的价值 | 第13-15页 |
一、 社区矫正能够有效地促进对罪犯的改造 | 第13-14页 |
二、 社区矫正制度能够实现节省国家刑事司法资源 | 第14页 |
三、 社区矫正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 第14-15页 |
第二章 英国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现状与特点借鉴 | 第15-19页 |
第一节 英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现状 | 第15-16页 |
一、 英国社区矫正机制的机构设置 | 第15页 |
二、 英国社区矫正的基本内容 | 第15-16页 |
三、 英国社区矫正机制的队伍配备 | 第16页 |
第二节 英国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的特点借鉴 | 第16-19页 |
一、 英国社区矫正的个别化 | 第16-17页 |
二、 英国社区矫正的人道性 | 第17页 |
三、 英国社区矫正的谦抑性 | 第17页 |
四、 英国社区矫正的前瞻性 | 第17-19页 |
第三章 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阶段及在实践中的现状 | 第19-24页 |
第一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的发展阶段 | 第19-21页 |
一、 我国社区矫正的初期试点阶段 | 第19页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的全面试行阶段 | 第19-20页 |
三、 我国社区矫正的依法实行阶段 | 第20页 |
四、 我国社区矫正发展阶段的启示 | 第20-21页 |
第二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实践中的现状 | 第21-24页 |
一、 北京社区矫正机制的现状 | 第21-22页 |
二、 上海社区矫正机制的现状 | 第22-24页 |
第四章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中存在的缺陷 | 第24-29页 |
第一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立法层面上的缺陷 | 第24-25页 |
一、 我国社区矫正立法的可操作性差 | 第24页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立法对社区矫正的种类规定过少 | 第24-25页 |
三、 我国社区矫正立法缺乏对矫正对象权利保障的规定 | 第25页 |
第二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执行主体层面上的缺陷 | 第25-26页 |
一、 司法所目前的条件不符合我国社区矫正的要求 | 第25-26页 |
二、 司法所中社区矫正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不够 | 第26页 |
第三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操作程序层面上的缺陷 | 第26-28页 |
一、 我国社区矫正在审前调查评估程序上的不足 | 第26-27页 |
二、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管辖方面的不力 | 第27-28页 |
第四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评估体系层面上的缺陷 | 第28-29页 |
一、 评估系统的信息问题 | 第28页 |
二、 评估系统的技术问题 | 第28-29页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社区矫正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 第29-38页 |
第一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立法层面上的完善 | 第29-31页 |
一、 制定统一标准、提高立法层级 | 第29页 |
二、 增加我国社区矫正种类的规定 | 第29-30页 |
三、 增加我国社区矫正被矫正对象的权利保障机制 | 第30-31页 |
第二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执行主体层面上的完善 | 第31-33页 |
一、 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来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 第31-32页 |
二、 打造专业、稳定的社区矫正官队伍 | 第32-33页 |
第三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操作程序层面上的完善 | 第33-36页 |
一、 完善社区矫正程序的审前调查评估 | 第33-35页 |
二、 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交接互通与衔接工作 | 第35-36页 |
第四节 我国社区矫正机制在评估体系层面上的完善 | 第36-38页 |
一、 建立一套社区矫正机制评估体系 | 第36-37页 |
二、 动态结构性模式是理想选择 | 第37-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0页 |
谢辞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