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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11页
引言第11-13页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第11页
 二、本文的论证思路第11-12页
 三、本文研究方法第12页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第12-13页
第一章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基本问题分析第13-25页
 一、小额信贷概述第13-15页
  (一)小额信贷的界定第13-14页
  (二)小额信贷产生和发展的特点第14-15页
 二、小额贷款公司概述第15-21页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性第15-17页
  (二)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小额贷款业务方面的比较第17-18页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历程第18-20页
  (四)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价值第20-21页
 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理论分析第21-25页
  (一)秩序第21-22页
  (二)效率第22-23页
  (三)利益平衡第23-25页
第二章 我国现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第25-35页
 一、立法层级低制约和影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第25-27页
  (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对省级政府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授权有违法律和法理第26页
  (二)《指导意见》中的某些规定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第26页
  (三)立法层级低直接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效果第26-27页
 二、法律性质定位不合理第27-28页
  (一)小额贷款公司明显区别于一般工商企业第27-28页
  (二)小额贷款公司与金融密切相关第28页
 三、监管主体混乱第28-31页
  (一)现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主体第28-30页
  (二)现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主体规定的主要问题第30-31页
 四、运营监管措施不完善第31-35页
  (一)市场准入标准不合理第31-32页
  (二)融资渠道狭窄第32-33页
  (三)贷款利率限制第33页
  (四)经营地域限制第33-34页
  (五)业务限制第34-35页
第三章 我国现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的建议第35-42页
 一、制定较高层级的法律规范第35-36页
 二、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性质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第36-37页
 三、将银监会派出机构确定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第37-38页
 四、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监管第38-42页
  (一)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标准第38页
  (二)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差异化分级管理第38页
  (三)扩大融资渠道第38-39页
  (四)适当放松利率的管制第39-40页
  (五)有条件放开经营区域的限制第40页
  (六)创新业务范围第40-42页
结论第42-43页
参考文献第43-47页
致谢第47-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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