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人文主义传统 | 第1-14页 |
一、 民法的“基因” | 第9-10页 |
二、 探寻民法的人文基因,是形成完善民法秩序的现实需要 | 第10-11页 |
三、 重视民法的人文基因,也是对唯科学主义僭妄的反思 | 第11-12页 |
四、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人文主义传统 | 第12-14页 |
第一章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民法传统的“根” --古希腊、古罗马法 | 第14-19页 |
一、 在人类政治、法律文明之初的古希腊时期,人文因子就已显现在民法的历史根脉之中 | 第14-16页 |
(一) 法律思想 | 第14-15页 |
(二) 具体法制 | 第15-16页 |
二、 古罗马时期的私法作为民法的历史渊源,同样蕴涵着深厚的人文因子 | 第16-19页 |
(一) 先从罗马法的世俗性谈起 | 第16页 |
(二) 再从罗马法的发达史看 | 第16页 |
(三) 在制度整体构架层面,也可窥见罗马法投射出的人文光芒 | 第16-17页 |
(四) 最后从罗马法之所以优质的一个原因来分析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民法传统的“骨” --基础性理念 | 第19-24页 |
一、 个人与国家的观念--私权与公权 | 第19-20页 |
二、 法律的性质和目的--民法的本位 | 第20-21页 |
三、 平等、自由与自然权利--民法的关照 | 第21-24页 |
(一) 关于平等的思想 | 第21-22页 |
(二) 再谈自由 | 第22页 |
(三) 最后是自然权利 | 第22-24页 |
第三章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民法传统的“形” --法典化的民法 | 第24-31页 |
一、 《法国民法典》与蓬勃的人文精神 | 第24-27页 |
(一) 《法国民法典》奠定了近代法律基石的几项原则,特别是“公私权相互独立”的原则等,体现了人文的关怀 | 第25页 |
(二) 人的普遍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实践了人的平等和自由 | 第25页 |
(三) 法典所奠定的财产法的基础,实质性地支持了人文主义强调人的物质权利满足的观念 | 第25-26页 |
(四) 《法国民法典》在婚姻、继承方面,也反映了人文的进步思想 | 第26-27页 |
(五) 法典确立的近代法侵权归责原则,同样是人文观念的体现 | 第27页 |
二、 《德国民法典》与伦理基础上崇高的人类理性 | 第27-31页 |
(一) 《德国民法典》外部体系构建的成就与以人为中心的人的理性 | 第28-29页 |
(二) 《德国民法典》内在的人文基础--伦理意义上的人 | 第29-31页 |
第四章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民法传统的“动” --民法传统的现代发展 | 第31-37页 |
一、 民法的现代发展并未改变民法的人文基因 | 第31-35页 |
(一) 从现代民法直接加强保护人的权利的一面看待其人文基因的强化 | 第31-33页 |
(二) 民法社会化从另外一个方面体现出民法的人文基因 | 第33-35页 |
二、 解说现代民法出现上述转变的深层原因--人文基因的另一种存在形式 | 第35-37页 |
第五章 民法的人文基因与民法传统的“用” --民法的制度实践 | 第37-56页 |
一、 民法具体制度安排的人文考量 | 第37-45页 |
(一) 家庭法规范与其人文基础 | 第37-40页 |
(二) 合同法制度规范与其人文基础--从合同效力方面分析 | 第40-45页 |
二、 民法具体制度规范适用中的人文基准 | 第45-56页 |
(一) 民法制度规范适用中进行人文评价的原因:正当案件裁判需要价值评价的引入 | 第45-46页 |
(二) 民法适用过程中对意思表示的解释与其人文核心 | 第46-50页 |
(三) 民法适用过程中法律规范的解释与其人文导向 | 第50-56页 |
结 论 | 第56-58页 |
参 考 书 目 | 第58-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