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2-21页 |
第一节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的定义及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第12-14页 |
一、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的定义 | 第12页 |
二、与其它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第12-14页 |
第二节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价值功能 | 第14-17页 |
一、有利于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贯彻,实现私法自治理念 | 第14-15页 |
二、有利于无过错当事人权利的充分保护,符合公平正义理念 | 第15页 |
三、有利于节省交易费用,符合经济效益理念 | 第15-16页 |
四、有利于交易安全的维护,符合私法的社会本位理念 | 第16-17页 |
第三节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源起及比较法上的考察 | 第17-21页 |
一、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源起:罗马法上的转换 | 第17-18页 |
二、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比较法上的考察 | 第18-20页 |
三、比较法上考察的启示 | 第20-21页 |
第二章 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类型、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探讨 | 第21-32页 |
第一节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的类型 | 第21-23页 |
一、法律上的转换 | 第21页 |
二、解释上的转换 | 第21-23页 |
第二节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构成要件 | 第23-29页 |
一、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积极构成要件 | 第23-28页 |
二、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的消极构成要件 | 第28-29页 |
第三节 关于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适用范围的探讨 | 第29-32页 |
一、部分无效法律行为可否适用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 | 第29页 |
二、可撤销法律行为可否适用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 | 第29-31页 |
三、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可否适用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 | 第31-32页 |
第三章 对我国建立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思考 | 第32-44页 |
第一节 我国应当建立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 | 第32-40页 |
一、我国建立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立法背景 | 第32-34页 |
二、我国建立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必要性 | 第34-40页 |
三、我国建立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可行性 | 第40页 |
第二节 我国建立无效法律行为转换制度的具体构想 | 第40-44页 |
一、法条的立法模式 | 第41页 |
二、法条的具体内容 | 第41-44页 |
结论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