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前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非财产损害概述 | 第12-16页 |
第一节 非财产损害的概念 | 第12-13页 |
一、非财产损害的法律用语 | 第12-13页 |
二、非财产损害的定义 | 第13页 |
第二节 非财产损害的范围 | 第13-16页 |
一、非财产损害的一般范围 | 第13-14页 |
二、本文研究的非财产损害范围 | 第14-16页 |
第二章 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比较法考察 | 第16-25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 | 第16-19页 |
一、英国 | 第16-17页 |
二、美国 | 第17-19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 | 第19-22页 |
一、德国 | 第19-20页 |
二、法国 | 第20-21页 |
三、瑞士法 | 第21页 |
四、我国台湾地区 | 第21-22页 |
五、我国大陆地区 | 第22页 |
第三节 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定 | 第22-23页 |
一、《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 第22页 |
二、《欧洲合同法原则》 | 第22-23页 |
第四节 比较法上考察的启示 | 第23-25页 |
一、各国(地区)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发展趋势 | 第23页 |
二、对我国的启示 | 第23-25页 |
第三章 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法理分析 | 第25-41页 |
第一节 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符合完全赔偿原则 | 第25-28页 |
一、民事立法例上关于完全赔偿原则的相关规定 | 第25-26页 |
二、违约中可能客观存在非财产损害 | 第26-27页 |
三、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符合完全赔偿原则 | 第27-28页 |
第二节 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符合预期利益理论与可预见性规则 | 第28-31页 |
一、合同预期利益与非财产损害的关系 | 第28-29页 |
二、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保护预期利益的可能性 | 第29-30页 |
三、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由可预见性规则予以限制 | 第30-31页 |
第三节 责任竞合理论的缺陷分析 | 第31-36页 |
一、责任竞合理论概述 | 第31-33页 |
二、责任竞合理论的缺陷 | 第33-35页 |
三、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可弥补责任竞合理论的缺陷 | 第35-36页 |
第四节 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是合同责任扩张的必然趋势 | 第36-38页 |
一、合同责任扩张的一般理论 | 第36页 |
二、非财产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融合合同责任扩张趋势 | 第36-38页 |
第五节 对否定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观点之评析 | 第38-41页 |
一、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并非是惩罚性的 | 第38-39页 |
二、违约中的非财产损害并非不可预见 | 第39页 |
三、计算问题不能成为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障碍 | 第39页 |
四、交易成本理论不能成为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障碍 | 第39-41页 |
第四章 构建我国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制度的思考 | 第41-50页 |
第一节 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立法基础 | 第41-42页 |
一、现有的立法规定 | 第41页 |
二、对相关法条的扩张解释 | 第41-42页 |
第二节 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构成要件 | 第42-44页 |
一、违约行为 | 第42-43页 |
二、权利人遭受了严重的非财产损害 | 第43页 |
三、违约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第43-44页 |
第三节 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类型分析 | 第44-47页 |
一、订立合同目的为获得愉悦、快乐、安宁等精神享受 | 第45页 |
二、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摆脱痛苦或排除烦恼 | 第45-46页 |
三、违约致身体上的不便或不适,并造成极大的非财产损害 | 第46-47页 |
四、合同标的物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 第47页 |
第四节 非财产损害违约救济的限制规则 | 第47-50页 |
一、可预见性原则 | 第48页 |
二、最低限制原则 | 第48页 |
三、减轻损失原则 | 第48-49页 |
四、过失相抵规则 | 第49页 |
五、商业合同不适用非财产损害的违约救济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书目 | 第5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