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6页 |
引言 | 第9-14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9-10页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10页 |
三、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第10-12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第12-13页 |
五、论文创新和不足 | 第13-14页 |
第一章 动产融资租赁物物权公示方法的两重性以及问题的提出 | 第14-19页 |
第一节 动产融资租赁物物权公示方法的两重性 | 第14-16页 |
一、占有是重要的动产租赁物物权公示方式 | 第14-15页 |
二、登记也具有公示融资租赁物物权的作用 | 第15-16页 |
第二节 案例导入与问题的提出 | 第16-19页 |
一、案例导入 | 第16-17页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动产融资租赁交易安全问题的成因及融资租赁登记的必要性 | 第19-24页 |
第一节 动产融资租赁交易安全问题的成因 | 第19-22页 |
一、动产占有公示制度存在不足,且融资租赁登记的物权公示效力弱 | 第19-21页 |
二、善意取得制度的得失 | 第21-22页 |
第二节 融资租赁登记的必要性 | 第22-24页 |
一、防范承租人信用风险 | 第22页 |
二、弥补两大法系财产权差异导致融资租赁物法律保护不足 | 第22-24页 |
第三章 国内外融资租赁登记制度考察 | 第24-30页 |
第一节 对国内现有的两大融资租赁登记系统的思考 | 第24-26页 |
一、两大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差异 | 第24-25页 |
二、对我国现有两大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思考 | 第25-26页 |
第二节 对实践中用租赁物为出租人设立抵押权的思考 | 第26-28页 |
一、实践中用租赁物为出租人设立抵押权的做法 | 第26-27页 |
二、对用租赁物为出租人设立抵押权的思考 | 第27-28页 |
第三节 对国外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考察 | 第28-30页 |
一、美国——登记公示租赁物的担保权 | 第28页 |
二、加拿大魁北克省——登记公示租赁物的所有权 | 第28-29页 |
三、上述两种登记模式在我国的可适用性分析 | 第29-30页 |
第四章 对我国动产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的建议 | 第30-35页 |
第一节 对融资租赁登记制度具体内容的立法建议 | 第30-32页 |
一、融资租赁登记的内容 | 第30-31页 |
二、融资租赁登记的程序 | 第31-32页 |
三、融资租赁登记的效力 | 第32页 |
第二节 交易第三方查询登记义务引入与两种公示方法优先顺位确定 | 第32-35页 |
一、根据交易第三方是否负有查询登记的义务确定两种公示方法的优先顺位 | 第32-33页 |
二、据以确定融资租赁登记查询义务的因素 | 第33-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40页 |
后记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