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9-14页 |
一、研究意义与目的 | 第9页 |
二、研究现状与问题 | 第9-12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2页 |
1 比较分析法 | 第12页 |
2 文献研究法 | 第12页 |
3 规范分析法 | 第12页 |
四、文章结构 | 第12-14页 |
第一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的问题分析 | 第14-23页 |
第一节 《立法法》修改所引申出的问题 | 第14-17页 |
一 中央与地方立法事权的划分 | 第14-15页 |
二 中央与地方治理能力的区分 | 第15-17页 |
第二节 地方立法权的历史沿革 | 第17-19页 |
一 新中国成立时的分散立法 | 第17-18页 |
二 1954年-1979 年的低谷时期 | 第18页 |
三 1979年至今的集权与分权 | 第18-19页 |
第三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理论来源与权力基础 | 第19-23页 |
一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理论来源 | 第19-21页 |
二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权力基础 | 第21-23页 |
第二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的现实状况 | 第23-35页 |
第一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实施情况 | 第23-26页 |
一 各设区的市进行地方立法的实施情况 | 第23-25页 |
二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实施情况的比较分析 | 第25-26页 |
第二节 设区的市实施地方立法权出现的问题 | 第26-35页 |
一 中央立法治理能力的不足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多样性 | 第26-29页 |
二 地方治理制度需求的增大与国家法制的统一 | 第29-33页 |
三 分析《立法法》与《行政处罚法》的矛盾 | 第33-35页 |
第三章 中外有关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问题的比较研究 | 第35-44页 |
第一节 中外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模式的对比 | 第35-38页 |
一 美国的“合作型” | 第36页 |
二 法国的“单一集权型” | 第36-37页 |
三 印度的“联邦集权型” | 第37页 |
四 中国的“委托型” | 第37-38页 |
第二节 中外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标准的对比 | 第38-41页 |
一 由立法调整事务的性质 | 第38-39页 |
二 由立法调整事务的重要程度与影响范围 | 第39-40页 |
三 按照立法的调整对象 | 第40-41页 |
第三节 中外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方法的对比 | 第41-44页 |
一 “两分法” | 第41-42页 |
二 “三分法” | 第42-43页 |
三 “四分法” | 第43-44页 |
第四章 我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制度的完善 | 第44-52页 |
第一节 科学的划分央地立法事权 | 第44-46页 |
一 以“影响范围”为标准来划分央地立法事权 | 第44-45页 |
二 有效应对央地立法事权的适时变动 | 第45-46页 |
第二节 有效的发挥司法审查的作用 | 第46-47页 |
第三节 其他层面的解决方式 | 第47-52页 |
一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第48-49页 |
二 突出地方人大的主导作用 | 第49-50页 |
三 关于《立法法》与《行政处罚法》冲突的解决 | 第50-52页 |
结语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6页 |
一 专著、资料汇编类 | 第53-54页 |
二 期刊文章类 | 第54-55页 |
三 学位论文 | 第55-56页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说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6-57页 |
一 个人简历 | 第56页 |
二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6-57页 |
致谢 | 第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