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3页 |
一、当前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 第13-21页 |
(一)市场经济地位与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概念 | 第13-14页 |
(二)“非市场经济”概念在法律中的体现 | 第14-16页 |
(三)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价情况 | 第16-19页 |
(四)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带来的局限 | 第19-21页 |
二、中国能否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基于对《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解读 | 第21-33页 |
(一)“论战”中的各方观点 | 第21-26页 |
(二) EC-Fasteners案中WTO上诉机构的解释 | 第26-28页 |
(三)基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第15条的解读 | 第28-33页 |
三、2016年后欧盟和美国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引发的救济途径 | 第33-39页 |
(一)对美国、欧盟国内法提起诉讼 | 第33-35页 |
(二)合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 第35-37页 |
(三)运用行政复审程序申诉 | 第37-39页 |
四、欧盟和美国未来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可能引发的问题及其救济途径 | 第39-47页 |
(一)对适用GATT第6条第1款注释2的排除 | 第39-40页 |
(二)“特殊市场状况”规则 | 第40-44页 |
(三)欧盟与美国可滥用的其他规则与救济手段 | 第44-47页 |
结论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3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53-54页 |
致谢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