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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章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基本理论第10-16页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渊源第10-11页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与善意取得的不同之处第11-12页
  (一)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概念界定第11页
  (二) 不动产善意取得与动产善意取得的特点比较第11-12页
 三、理论界的不同声音第12-13页
  (一) 否定说第12页
  (二) 肯定说第12-13页
 四、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基础第13-16页
  (一) 理论与实践基础第13-14页
  (二) 价值取向基础第14-16页
第二章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比较法研究第16-19页
 一、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第16页
 二、瑞士民法典的规定第16-17页
 三、法国民法典的规定第17页
 四、日本民法典的规定第17-18页
 五、台湾地区“民法”的规定第18-19页
第三章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第19-29页
 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分析第19-20页
  (一) 卖方无权处分不动产第19页
  (二) 第三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善意第19-20页
  (三) 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购得第20页
  (四) 标的不动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第20页
 二、我国立法关于不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第20-24页
  (一) 物权法没有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与动产的善意取得分别列出第21-22页
  (二) 物权法对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范围未作界定第22-24页
 三、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的主要适用范围第24-25页
  (一) 适用于共同共有人中的部分权利人擅自处分共有不动产的情况第24-25页
  (二) 适用于产权登记错误的不动产或者抵押登记错误的不动产第25页
  (三) 适用于部分情况下的违章建筑第25页
 四、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效果第25-29页
  (一) 物权法律关系第26页
  (二) 债权法律关系第26-29页
第四章 我国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及完善建议第29-40页
 一、我国《物权法》中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问题第29-31页
  (一) 第三人“善意”的标准界定的不甚明确第29页
  (二) 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规范第29-31页
 二、完善第三人“善意”的判断以及“合理价格”的标准第31-37页
  (一) 第三人“善意”标准的完善第31-36页
  (二) “合理价格”标准的完善第36-37页
 三、健全不动产登记第37-38页
 四、完善相应的赔偿制度第38-40页
结论第40-41页
参考文献第41-43页
致谢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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