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推动国际民航统一化立法实践评析 | 第9-27页 |
(一)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成立及其法律地位 | 第9-12页 |
(二)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推动统一化立法的主要贡献 | 第12-19页 |
1. “华沙体系”的建立及其现代化 | 第12-14页 |
2. 航空保安法律体系的形成 | 第14-15页 |
3. 国际航空运输侵权责任法律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 第15-17页 |
4. 国际民用航空其他领域法律框架的构建 | 第17-19页 |
(三) 全球航空治理对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推动统一化立法提出的新议题 | 第19-27页 |
1. 民航安全新举措——航班追踪技术和冲突区风险缓解系统 | 第19-23页 |
2. 航空环境问题应对思路——全球航空碳排放机制规划 | 第23-27页 |
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创设统一化立法的理论基础 | 第27-31页 |
(一)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性质 | 第27-28页 |
(二)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文件的软法性质 | 第28-31页 |
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航空立法创制机制和准立法功能探析 | 第31-40页 |
(一)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航空立法的特殊创制机制 | 第32-37页 |
1.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航空立法特殊创制机制的法理依据 | 第32-33页 |
2.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大会对《芝加哥公约》的修订 | 第33-35页 |
3.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主持制定的国际公约 | 第35-37页 |
(二)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准立法功能 | 第37-40页 |
1.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准立法功能的法律基础 | 第37页 |
2.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制定SARPs的范围及程序 | 第37-40页 |
四、中国参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化立法的实践 | 第40-47页 |
(一)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化立法实践 | 第40-43页 |
(二) 中国对国际航空统一化立法的突出贡献——《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 | 第43-45页 |
(三) 新时期中国参加全球航空治理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统一化立法的路径和方式 | 第45-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