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目录 | 第9-12页 |
导言 | 第12-14页 |
第一章 内地与香港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现状 | 第14-19页 |
第一节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基本分析 | 第14-16页 |
一、 商标撤销的概念和特点 | 第14-15页 |
二、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的法律后果 | 第15页 |
三、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必要性 | 第15-16页 |
第二节 中国内地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问题 | 第16-18页 |
一、 商标注而不使用现况 | 第16-17页 |
二、 法院和商标局对商标使用的要求偏低 | 第17页 |
三、 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规定的不完善之处 | 第17-18页 |
四、 商标使用的判断倚重使用形式而忽略使用意图 | 第18页 |
第三节 香港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规定 | 第18-19页 |
本章小结 | 第19页 |
第二章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中商标使用的认定标准 | 第19-30页 |
第一节 商标撤销制度的使用与侵权行为的使用区别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商标的使用意图 | 第21-25页 |
一、 分析新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规定 | 第21页 |
二、 使用意图作为商标使用的认定标准 | 第21-25页 |
第三节 商标使用形式的实践问题 | 第25-30页 |
一、 违反行政法的商标使用 | 第25-26页 |
二、 不改变显著性的商标使用 | 第26-27页 |
三、 许可和转让 | 第27-28页 |
四、 商标用于仅供出口 | 第28-30页 |
本章小结 | 第30页 |
第三章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规定 | 第30-40页 |
第一节 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 第31-32页 |
第二节 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专用权终止的计算方法 | 第32-35页 |
一、 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不使用与赔偿关系的见解 | 第32-34页 |
二、 香港商标三年不使用专用权终止的计算方法探析 | 第34-35页 |
第三节 商标恢复使用制度 | 第35-37页 |
第四节 商标撤销制度的审理 | 第37-39页 |
一、 商标撤销制度审理的程序问题 | 第37-38页 |
二、 商标撤销制度审理的证据问题 | 第38-39页 |
第五节 香港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人的举证探析 | 第39-40页 |
本章小结 | 第40页 |
第四章 完善内地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0-48页 |
第一节 增加商标使用意图和明确使用形式的规定 | 第41-44页 |
一、 新商标法明确真实使用的规定 | 第41-42页 |
二、 加入判断真实使用的客观规定 | 第42-43页 |
三、 明确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规定 | 第43页 |
四、 明确不改变显著性的商标使用规定 | 第43-44页 |
五、 增加商标用于仅供出口规定 | 第44页 |
第二节 商标恢复使用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4-45页 |
一、 恢复使用作为商标不予撤销的具体规定 | 第44-45页 |
二、 善意的单纯转让行为可视为恢复使用的必要准备 | 第45页 |
第三节 明确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 第45页 |
第四节 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终止计算方法 | 第45-46页 |
第五节 完善商标撤销的审理问题 | 第46-47页 |
一、 完善商标撤销审理的程序问题 | 第46-47页 |
二、 完善商标撤销审理的证据问题 | 第47页 |
本章小结 | 第47-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