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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以我国破产重整实践为基础

中文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绪言第9-10页
第一章 基础论第10-19页
 第一节 破产重整的定义第10-13页
 第二节 破产重整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第13-16页
  一、破产重整立法的发展历程第13-14页
  二、两大法系破产重整法律制度之比较分析第14-16页
 第三节 破产重整的价值第16-19页
  一、破产重整的价值第16-17页
  二、破产重整的局限第17-19页
第二章 现实论第19-42页
 第一节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演变第19-21页
  一、我国大陆地区的重整立法实践第19-20页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重整立法实践第20-21页
 第二节 我国破产重整典型案例评析第21-29页
  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五谷道场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21-23页
  二、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常熟科弘系列企业破产重整案第23-25页
  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25-27页
  四、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27-29页
 第三节 我国破产重整实践的经验第29-34页
  一、能动司法,积极促成破产重整成功第29-30页
  二、党委、政府的支持成为我国转型期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的重要因素第30-31页
  三、我国破产重整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第31-32页
  四、引入社会专业化组织参与破产重整,有效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重整中的作用第32-33页
  五、创新法律适用方法,不断丰富我国破产重整实践第33-34页
 第四节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第34-42页
  一、行政力量参与破产重整的规范化问题第34-35页
  二、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第35-37页
  三、破产重整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第37-39页
  四、启动重整的审查标准笼统,操作性不强第39页
  五、破产重整案件审判专业化人才尚不能满足实践的要求第39-40页
  六、法院之外的企业重整实践实际存在,但我国法律规定尚属空白,司法程序之外的重整急需规范化第40-42页
第三章 理想论第42-52页
 第一节 我国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应坚持的理念和原则第42-44页
  一、能动司法,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第42页
  二、确立破产案件审理优先适用破产重整的理念第42-43页
  三、公权适度参与企业破产重整第43-44页
 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管理人制度和债权人保护制度第44-47页
  一、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人制度第44-46页
  二、进一步完善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第46-47页
 第三节 关于我国重整制度后续立法的若干建议第47-52页
  一、规范重整启动程序第47-49页
  二、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设立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努力培养审理破产重整职业化法官群体第49页
  三、制定法院外重整相关规范,将法院外重整纳入司法重整范围第49-51页
  四、适时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总结重整模式类型,更好地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第51-52页
结语第52-53页
参考文献第53-57页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57-58页
后记第58-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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