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绪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基础论 | 第10-19页 |
第一节 破产重整的定义 | 第10-13页 |
第二节 破产重整法律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13-16页 |
一、破产重整立法的发展历程 | 第13-14页 |
二、两大法系破产重整法律制度之比较分析 | 第14-16页 |
第三节 破产重整的价值 | 第16-19页 |
一、破产重整的价值 | 第16-17页 |
二、破产重整的局限 | 第17-19页 |
第二章 现实论 | 第19-42页 |
第一节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演变 | 第19-21页 |
一、我国大陆地区的重整立法实践 | 第19-20页 |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重整立法实践 | 第20-21页 |
第二节 我国破产重整典型案例评析 | 第21-29页 |
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五谷道场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 第21-23页 |
二、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常熟科弘系列企业破产重整案 | 第23-25页 |
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 第25-27页 |
四、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 第27-29页 |
第三节 我国破产重整实践的经验 | 第29-34页 |
一、能动司法,积极促成破产重整成功 | 第29-30页 |
二、党委、政府的支持成为我国转型期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的重要因素 | 第30-31页 |
三、我国破产重整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 | 第31-32页 |
四、引入社会专业化组织参与破产重整,有效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重整中的作用 | 第32-33页 |
五、创新法律适用方法,不断丰富我国破产重整实践 | 第33-34页 |
第四节 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 第34-42页 |
一、行政力量参与破产重整的规范化问题 | 第34-35页 |
二、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 第35-37页 |
三、破产重整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 第37-39页 |
四、启动重整的审查标准笼统,操作性不强 | 第39页 |
五、破产重整案件审判专业化人才尚不能满足实践的要求 | 第39-40页 |
六、法院之外的企业重整实践实际存在,但我国法律规定尚属空白,司法程序之外的重整急需规范化 | 第40-42页 |
第三章 理想论 | 第42-52页 |
第一节 我国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应坚持的理念和原则 | 第42-44页 |
一、能动司法,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第42页 |
二、确立破产案件审理优先适用破产重整的理念 | 第42-43页 |
三、公权适度参与企业破产重整 | 第43-44页 |
第二节 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管理人制度和债权人保护制度 | 第44-47页 |
一、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管理人制度 | 第44-46页 |
二、进一步完善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 第46-47页 |
第三节 关于我国重整制度后续立法的若干建议 | 第47-52页 |
一、规范重整启动程序 | 第47-49页 |
二、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设立企业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努力培养审理破产重整职业化法官群体 | 第49页 |
三、制定法院外重整相关规范,将法院外重整纳入司法重整范围 | 第49-51页 |
四、适时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总结重整模式类型,更好地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 第51-52页 |
结语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7页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57-58页 |
后记 | 第58-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