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英文摘要 | 第4-7页 |
引言 | 第7-8页 |
第一章 当前行贿犯罪手段的新特点 | 第8-13页 |
第一节 当前行贿犯罪手段的新形式 | 第8-10页 |
第二节 当前行贿犯罪手段发展的新特点 | 第10-13页 |
一、贿赂范围由财物、财产性利益向非财产性利益发展 | 第10-11页 |
二、贿赂手段由短期投机改为长期经营、由现货交易改为期货交易 | 第11页 |
三、贿赂手段由利益积极增加向消极减少转变 | 第11页 |
四、贿赂手段由从受贿人为主辐射到和受贿人有关的关系人 | 第11页 |
五、贿赂手段越发隐蔽,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第11-12页 |
六、单位行贿增多 | 第12-13页 |
第二章 当前行贿犯罪手段新特点的成因分析 | 第13-17页 |
第一节 社会原因 | 第13页 |
第二节 经济原因 | 第13-14页 |
第三节 制度原因 | 第14-15页 |
第四节 司法原因 | 第15-17页 |
一、大量司法判例的反向指引作用 | 第15页 |
二、对行受贿犯罪的打击不平衡 | 第15-17页 |
第三章 现有司法适用的误区及法律分析 | 第17-29页 |
第一节 司法适用的误区 | 第17-18页 |
一、为取得受贿证据,对行贿人过度适用"坦白从宽"政策 | 第17页 |
二、单位行贿替代个人行贿现象突出,但难以界定犯罪并处 | 第17页 |
三、行贿罪构成要件的认识误区 | 第17-18页 |
第二节 产生误区的法律分析 | 第18-25页 |
一、行贿罪立案标准和刑罚设置不完善 | 第18-19页 |
二、行贿罪构成要件不完善 | 第19-21页 |
三、单位行贿罪的规定不完善 | 第21-25页 |
第三节 域外立法的借鉴—比较法层面的分析 | 第25-29页 |
一、境外立法例 | 第25-27页 |
二、启示与借鉴 | 第27-29页 |
第四章 应对新型行贿犯罪手段的立法完善 | 第29-39页 |
第一节 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29页 |
一、行受贿犯罪在立法上应统一适用标准 | 第29页 |
二、应规定对于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为行贿犯罪 | 第29页 |
第二节 扩大贿赂的范围 | 第29-33页 |
一、以非财产性利益进行行贿的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 第30-31页 |
二、将贿赂范围扩大至非财产性利益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 | 第31页 |
三、将贿赂范围扩大至非财产性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第31-32页 |
四、对非财产性利益的行贿犯罪量刑的立法建议 | 第32-33页 |
第三节 建议取消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构成要件 | 第33-34页 |
第四节 单位行贿罪的完善 | 第34-38页 |
一、应当均衡单位行贿罪与其它贿赂犯罪的刑罚 | 第34页 |
二、应当建立单位犯罪主体人格否认制度 | 第34-38页 |
第五节 刑罚制度的完善 | 第38-39页 |
一、增设罚金刑 | 第38页 |
二、充实资格刑 | 第38-39页 |
结束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