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引言 | 第9-14页 |
第一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 第14-23页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 第14-17页 |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 | 第14页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 第14-17页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概念、分类及选择的重要性 | 第17-23页 |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概念 | 第17-18页 |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分类 | 第18-21页 |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选择的重要性 | 第21-23页 |
第二章 我国各种组织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规制现状 | 第23-42页 |
第一节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及立法规制现状 | 第23-29页 |
一、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 第23-24页 |
二、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规制现状 | 第24-29页 |
第二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及立法规制现状 | 第29-35页 |
一、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 第29-31页 |
二、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规制现状 | 第31-35页 |
第三节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及立法规制现状 | 第35-42页 |
一、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 第35-38页 |
二、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规制现状 | 第38-42页 |
第三章 我国各种组织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立法规制上存在的不足 | 第42-48页 |
第一节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立法规制上存在的不足 | 第42-43页 |
一、缺乏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 | 第42-43页 |
二、税收优惠方面的规定力度不够 | 第43页 |
三、缺乏强制信息披露制度 | 第43页 |
四、监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 | 第43页 |
第二节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立法规制上存在的不足 | 第43-45页 |
一、缺乏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 | 第43-44页 |
二、缺乏注册登记的相关规定 | 第44页 |
三、缺乏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相关规定 | 第44页 |
四、缺乏普通合伙人范围的明确规定 | 第44-45页 |
第三节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立法规制上存在的不足 | 第45-48页 |
一、基金在上市退出时会面临较大障碍 | 第45页 |
二、缺乏信托登记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 | 第45-46页 |
三、缺乏基金保管人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 | 第46页 |
四、缺乏投资管理人法律地位的相关规定 | 第46-48页 |
第四章 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考察与借鉴 | 第48-52页 |
第一节 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考察 | 第48-50页 |
一、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演变 | 第48-49页 |
二、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演变 | 第49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演变 | 第49-50页 |
第二节 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借鉴 | 第50-52页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各种组织形式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建议 | 第52-58页 |
第一节 完善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建议 | 第52-54页 |
一、确立基金的法律地位 | 第52页 |
二、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方面的规定 | 第52-53页 |
三、构建和规范信息披露制度 | 第53页 |
四、明确基金监管部门 | 第53-54页 |
第二节 完善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建议 | 第54-55页 |
一、赋予合伙以法律主体地位 | 第54页 |
二、统一完善基金的工商登记 | 第54页 |
三、尽快制定《个人破产法》 | 第54-55页 |
四、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成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 第55页 |
第三节 完善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建议 | 第55-58页 |
一、完善基金的退出渠道 | 第55页 |
二、完善基金的登记公示制度 | 第55-56页 |
三、明确基金保管人的法律责任 | 第56页 |
四、确立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 第56-58页 |
结语 | 第58-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4页 |
致谢 | 第64-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