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1页 |
第一部分 问题的缘起 | 第11-17页 |
一、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现状 | 第11-15页 |
(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价值取向 | 第12-13页 |
(二) 内蒙古新丰电厂事件是分权化改革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缺乏法治化建构的反映 | 第13-15页 |
二、加快实现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法治化是当务之急 | 第15-17页 |
(一)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法治化是我国宪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 第15-16页 |
(二) 实现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含义及内容 | 第16-17页 |
第二部分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宪政实践现状分析 | 第17-27页 |
一、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划分 | 第17-20页 |
(一) 中央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 | 第17-18页 |
(二)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 | 第18-20页 |
二、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第20-27页 |
(一) 宪法对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划分过于原则,自治机关的权力配置不尽理 | 第20-21页 |
(二)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双重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治权的行使 | 第21-22页 |
(三) 自治权的附属性特征使得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意义上的民族区域自治权行使受到影响 | 第22-23页 |
(四) 自治权的非彻底化影响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行使和落实 | 第23-24页 |
(五) 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规还不够完备 | 第24-25页 |
(六) 自治法规自身健全问题 | 第25页 |
(七) 《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缺少对民族自治权行使的法律责任条款 | 第25-27页 |
第三部分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法治化建构 | 第27-42页 |
一、实现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法治化的若干原则 | 第27-29页 |
(一) 秉持民族平等原则 | 第27-28页 |
(二) 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 第28页 |
(三) 集权与分权的平衡原则 | 第28-29页 |
(四)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法治原则 | 第29页 |
二、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法治化的制度建构路径 | 第29-35页 |
(一) 确定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权限划分标准,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 | 第30-31页 |
(二) 建立和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争议的解决机制 | 第31-33页 |
(三) 建立地方利益表达与协调机制 | 第33-34页 |
(四) 建立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宪法保障制度 | 第34-35页 |
三、以实现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法治化的新思路来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建设 | 第35-42页 |
(一) 端正理顺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关系的指导思想 | 第35页 |
(二) 加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立法 | 第35-36页 |
(三) 构建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完备法律体系 | 第36-37页 |
(四) 加快《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建设进程 | 第37-38页 |
(五) 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解释制度 | 第38-39页 |
(六) 强化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 | 第39-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注释 | 第43-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53页 |
致谢 | 第53-54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