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概述 | 第12-26页 |
第一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的概念与特征 | 第12-20页 |
一、C2C模式的民宿在线在线短租的概念 | 第12-17页 |
二、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的特征 | 第17-20页 |
第二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与相近行业的辨析 | 第20-23页 |
一、在线短租与农家乐 | 第20-21页 |
二、在线民宿与传统民宿 | 第21-22页 |
三、在线短租与传统酒店 | 第22页 |
四、在线短租与一般房屋租赁 | 第22-23页 |
五、在线短租与分时酒店 | 第23页 |
第三节 我国民宿在线短租的发展现状 | 第23-26页 |
一、国家政策的支持 | 第23-24页 |
二、市场规模 | 第24页 |
三、发展阶段 | 第24-25页 |
四、服务特色 | 第25-26页 |
第二章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法律规制主要问题分析 | 第26-50页 |
第一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中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 第26-31页 |
一、民宿在线短租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属性 | 第26-28页 |
二、民宿在线短租交易平台的提供者与房客和房东的法律关系 | 第28-29页 |
三、房东与房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9-31页 |
第二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中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第31-41页 |
一、民宿在线短租中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来源 | 第31-32页 |
二、民宿在线短租中当事人具体法律责任分析 | 第32-41页 |
第三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与酒店住宿业的平等保护权问题 | 第41-46页 |
一、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与酒店住宿业共生的合理性 | 第41-44页 |
二、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与酒店住宿业差异规制的正当性 | 第44-46页 |
第四节 民宿在线短租行为导致的居住权和相邻权问题 | 第46-48页 |
一、触犯其他居民的居住权 | 第46-47页 |
二、引起相邻权纠纷 | 第47-48页 |
第五节 民宿在线短租信息反馈和信任机制问题 | 第48-50页 |
一、房东和房客之间建立信任机制的前期成本很高 | 第48-49页 |
二、平台间信息的不共享导致了难以建立统一的征信体系 | 第49-50页 |
第三章 民宿在线短租问题治理的域外经验 | 第50-55页 |
第一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的域外监管 | 第50-52页 |
一、域外国家和地区政府的监管措施 | 第50-51页 |
二、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关于禁止民宿整体转租的判例 | 第51-52页 |
第二节 Airbnb的自我监管策略 | 第52-53页 |
一、设立保险制度维护房东财产权益 | 第52页 |
二、完善对房客的保障条款 | 第52-53页 |
三、推行“税收换政策”策略 | 第53页 |
第三节 域外民宿在线短租治理的借鉴与反思 | 第53-55页 |
一、域外民宿在线短租治理中的借鉴之处 | 第53-54页 |
二、域外民宿在线短租治理中的不足之处 | 第54-55页 |
第四章 我国民宿在线短租法律规制的完善措施 | 第55-70页 |
第一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法律规制的总体思路 | 第55-62页 |
一、取消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行业的行政许可 | 第55-57页 |
二、建立混合的规制模式:合作监管+自律监管 | 第57-61页 |
三、整合地方治理经验形成国家法律政策 | 第61-62页 |
第二节 C2C模式的民宿在线短租法律规制的具体措施 | 第62-70页 |
一、以数据中心来强化平台提供者的审核责任 | 第62-64页 |
二、建立线下合作机制来监督房东的侵权违法行为 | 第64-65页 |
三、用自律监管强化平台的自身监管职责 | 第65-66页 |
四、以保证金和保险制度完善用户财产权益的保护 | 第66-67页 |
五、利用数据中心来界定在线短租与酒店住宿业平等保护的标准 | 第67-68页 |
六、通过数据中心建立统一征信体系 | 第68-70页 |
结语 | 第70-71页 |
参考文献 | 第71-73页 |
致谢 | 第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