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绪论 | 第11-26页 |
一 选题价值与具备的资料 | 第11-15页 |
二 学术史回顾 | 第15-24页 |
三 研究思路 | 第24-26页 |
第一章 县级行政组织结构及内部关系 | 第26-63页 |
第一节 县令、丞及其关系 | 第26-35页 |
一、县令的称谓与记载形式 | 第26-28页 |
二、县丞与守丞及其任职时间 | 第28-32页 |
三、县丞与县令的关系 | 第32-35页 |
第二节 县属吏的曹、官之分 | 第35-48页 |
一、"廷X曹发"与县廷之"曹" | 第35-39页 |
二、迁陵县"官"的地理位置 | 第39-43页 |
三、曹、官行政运作方式的不同 | 第43-48页 |
第三节 县尉的吏员设置及其与令、丞的关系 | 第48-63页 |
一、县尉、尉曹与尉官 | 第50-53页 |
二、县尉的吏员设置 | 第53-56页 |
三、县尉与令、丞的关系 | 第56-63页 |
第二章 文书格式与政务运行机制 | 第63-106页 |
第一节 列曹与县内外机构的政务往来及其运作 | 第64-72页 |
一、文书回报与列曹启封 | 第64-70页 |
二、列曹行书县外机构与县令、承居中运作 | 第70-72页 |
第二节 县政令下达与执行 | 第72-88页 |
一、县政令文书格式与政令下达的特点 | 第73-78页 |
二、县政令执行文书格式与运行机制 | 第78-88页 |
第三节 县政务申告与裁决 | 第88-106页 |
一、县政务申告的文书类型及其格式 | 第88-98页 |
二、县政务裁决的程序与方式 | 第98-106页 |
第三章 县令、丞的行政职权与责任及权责关系 | 第106-152页 |
第一节 县令、丞的行政职权 | 第106-137页 |
一、规范权 | 第106-111页 |
二、禁止权 | 第111页 |
三、奖罚权 | 第111-117页 |
四、监督权 | 第117-126页 |
五、确认权 | 第126-127页 |
六、人事任免权 | 第127-128页 |
七、裁决权 | 第128-130页 |
八、居中联系权 | 第130-135页 |
九、强制执行权 | 第135-136页 |
十、指挥权 | 第136-137页 |
第二节 县令、丞的行政责任 | 第137-145页 |
一、因本人实施行政行为违法而承担的责任 | 第137-138页 |
二、因下属机构或人员实施行政行为违法而承担的连带(连坐)责任 | 第138-141页 |
三、县令、丞承担责任的实例分析 | 第141-145页 |
第三节 权责关系 | 第145-152页 |
一、权责一致是秦代县级行政追求的目标 | 第146-147页 |
二、权责背离及其五种情况 | 第147-152页 |
第四章 从县级政务运行看中央与地方关系 | 第152-181页 |
第一节 从行政指导思想看中央与地方关系 | 第153-160页 |
一、中央法治主义 | 第153-157页 |
二、地方以律令行政为准绳 | 第157-159页 |
三、法律文本层面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关系 | 第159-160页 |
第二节 县律令、自主行政实践与中央地方关系的重新审视 | 第160-181页 |
一、县令、丞行政权力运行的范围 | 第161-167页 |
二、县律令行政与自主行政的比对 | 第167-178页 |
三、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新审视 | 第178-181页 |
结语 | 第181-183页 |
参考文献 | 第183-200页 |
附表 | 第200-203页 |
后记 | 第203-20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