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概述 | 第10-11页 |
二、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的必要性分析 | 第11-13页 |
(一)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是程序参与理念的要求 | 第11页 |
(二)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有利于当事人息讼服判 | 第11-12页 |
(三)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有利于树立法律信仰 | 第12页 |
(四)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有利于制约法官的裁量权 | 第12-13页 |
三、新刑事诉讼法颁行前针对不予采纳辩护意见的判决说理情况 | 第13-23页 |
(一)研究的样本及对象 | 第13-14页 |
(二)律师辩护意见的被回应比例和被采纳比例 | 第14-16页 |
(三)不予采纳辩护意见时的判决说理比例 | 第16-18页 |
(四)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的内容上存在的问题 | 第18-23页 |
四、新刑诉法颁行后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情况 | 第23-33页 |
(一)样本的选取 | 第23-24页 |
(二)不予采纳辩护意见的说理比例 | 第24-25页 |
(三)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情况对比研究 | 第25-33页 |
五、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33-37页 |
(一)“定罪中心主义”思想的严重影响 | 第33-34页 |
(二)量刑事实的证明标准及举证责任的分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 第34-35页 |
(三)缺乏驱使法官对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的可操作的规定 | 第35页 |
(四)法官职业素养不高导致其说理效果不佳 | 第35-36页 |
(五)部分案件辩护人所提意见本身缺乏根据或者过于笼统 | 第36-37页 |
六、完善不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说理状况的对策 | 第37-46页 |
(一)构建驱动法官判决说理的制度 | 第37-42页 |
(二)增强对不予采纳量刑辩护意见的说理 | 第42-44页 |
(三)提升法官的素质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