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1-6页 |
| Abstract | 第6-10页 |
| 引言 | 第10-17页 |
| (一) 选题依据和意义 | 第10-12页 |
| 1. 选题依据 | 第10-11页 |
| 2. 选题意义 | 第11-12页 |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2-16页 |
| 1.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2-14页 |
| 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4-16页 |
| (三) 研究方法和手段 | 第16-17页 |
| 1. 研究方法 | 第16页 |
| 2. 研究手段 | 第16-17页 |
| 一、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宪政价值追求 | 第17-20页 |
| (一) 诉调对接机制的涵义 | 第17页 |
| (二) 诉调对接机制的宪政价值追求分析 | 第17页 |
| (三) 构建诉调对接机制的必要性 | 第17-20页 |
| 1. 是当前我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第17-18页 |
| 2. 与当前世界其他国家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了契合 | 第18-19页 |
| 3. 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和保障 | 第19-20页 |
| 二、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检视 | 第20-25页 |
| (一) 传统表现 | 第20页 |
| (二) 形成原因 | 第20-25页 |
| 1. 中国古代熟人社会的要求 | 第20-21页 |
| 2. “无为而治”的司法理念 | 第21-22页 |
| 3. 民事诉讼的高昂成本 | 第22-23页 |
| 4. 客观上减小了调查取证方面的难度 | 第23-24页 |
| 5. 司法需要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对秩序的控制 | 第24-25页 |
| 三、从宪政视角看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25-28页 |
| (一) 立法的不尽完善导致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缺乏 | 第25页 |
| (二) 司法权的配置与运作不尽合理 | 第25-26页 |
| 1. 人民法院审判力量薄弱 | 第25-26页 |
| 2. 审判管理机制不尽合理 | 第26页 |
| 3. 法官的调解能力和技巧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培训 | 第26页 |
| 4. 人民调解员文化程度较低,整体上综合素质不高 | 第26页 |
| (三)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缺失可能导致司法不公 | 第26-28页 |
| 四、宪政框架下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完善 | 第28-37页 |
| (一) 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 第28页 |
| (二) 完善司法权的配置与运作 | 第28-35页 |
| 1. 加强对法官及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技巧的交流培训 | 第28-29页 |
| 2. 改革创新审判机制,确立调解结案的激励措施 | 第29页 |
| 3. 坚持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形成符合实际的诉调对接机制模式 | 第29-35页 |
| (三) 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 第35-37页 |
| 结论 | 第37-38页 |
| 参考文献 | 第38-41页 |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