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8-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一、提出问题 | 第12-16页 |
(一) 研究背景 | 第12页 |
(二) 概念界定 | 第12-13页 |
(三) 文献综述 | 第13-15页 |
(四) 研究意义 | 第15-16页 |
二、法律方法在我国的司法功能 | 第16-27页 |
(一) 法律方法有助于保障法律统一适用 | 第16-20页 |
1、法律方法有助于实现法律与事实的对接 | 第16-19页 |
2、法律方法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正当性 | 第19-20页 |
(二) 法律方法有助于维护和提升当代中国司法公信力 | 第20-24页 |
1. 法律方法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与安定性 | 第20-22页 |
2、法律方法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的可接受性 | 第22-24页 |
(三) 法律方法有助于增强司法的社会控制功能 | 第24-27页 |
1. 法律方法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第24-26页 |
2. 法律方法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 第26-27页 |
三、法律方法司法功能的局限性 | 第27-35页 |
(一) 法律方法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局限 | 第27-33页 |
1、法律方法本身缺乏价值判断能力 | 第27-29页 |
2、法律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不确定性 | 第29-33页 |
(二) 法律方法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局限 | 第33-35页 |
四、法律方法功能发挥的障碍 | 第35-43页 |
(一) 技术层面:法律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 第35-37页 |
(二) 主体层面:法律方法功能的发挥缺乏法官的主体性保障 | 第37-40页 |
(三) 制度层面:法律方法功能的发挥缺乏制度性保障 | 第40-43页 |
五、如何发挥法律方法的功能 | 第43-51页 |
(一) 技术层面:发挥先例的约束作用,加强对社科法学的交叉运用 | 第43-45页 |
(二) 主体层面:建立并完善法律方法的教育、考查与培训机制 | 第45-47页 |
(三) 制度层面(1):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独立 | 第47-49页 |
(四) 制度层面(2):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完善裁判文书制度 | 第49-51页 |
六、结语 | 第51-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8页 |
谢辞 | 第58-59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