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导论 | 第7-12页 |
一 课题的由来和意义 | 第7页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7-10页 |
(一) 国外的研究 | 第7-9页 |
(二) 国内的研究和理论 | 第9-10页 |
三 本文的逻辑 | 第10-11页 |
四 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第一章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现状及其特点 | 第12-24页 |
第一节 群体性事件概述 | 第12-16页 |
一、概念 | 第12-13页 |
二、群体性事件的分类 | 第13页 |
三、我国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脉络 | 第13-14页 |
四、2008年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大事记 | 第14-16页 |
第二节 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 第16-18页 |
第三节 形成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因素 | 第18-24页 |
一、社会根源 | 第19-21页 |
二、经济根源 | 第21-22页 |
三、法律根源 | 第22-23页 |
四、心理根源 | 第23-24页 |
第二章 我国群体性事件现行的解决机制 | 第24-35页 |
第一节 现有的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机制 | 第24-28页 |
一、事件前的预警和处置 | 第24-25页 |
二、事件中的处置策略和方法 | 第25-27页 |
三、事后的总结处置机制 | 第27-28页 |
第二节 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解决机制失效的理论分析 | 第28-35页 |
一、思想意识和预警机制不到位 | 第28-30页 |
二、应急管理方式习惯政府行为,社会组织动员不足 | 第30-31页 |
三、信息传递渠道不畅,及时透明不足 | 第31-32页 |
四、重行政领导经验,轻法律手段 | 第32-33页 |
五、重应急处置轻机制建设 | 第33-35页 |
第三章 法治化社会背景下律师介入群体性事件的必要性 | 第35-44页 |
第一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方略 | 第35-37页 |
第二节 我国律师的职业性质与任务 | 第37-40页 |
一、我国律师的职业性质 | 第37-38页 |
二、我国律师的职责和作用 | 第38-40页 |
第三节 律师全面介入解决群体性事件的必要性 | 第40-44页 |
一、以人为本是群体性事件治理的现代理念 | 第40页 |
二、依法行政,建立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解决体系 | 第40-43页 |
三、群体性事件治理的实践要求重视律师作用 | 第43-44页 |
第四章 律师介入群体性事件的原则、途径和方法 | 第44-54页 |
第一节 律师事后介入和事前介入的成本收益分析 | 第44-46页 |
第二节 建立律师全面介入群体性事件的良性机制 | 第46-49页 |
一、危机事前:"第一智库原则" | 第46-47页 |
二、危机事发:"第一信息原则" | 第47页 |
三、危机事中:"时间、法治和行动原则" | 第47-49页 |
四、危机事后:反馈修补原则 | 第49页 |
第三节 律师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和途径 | 第49-54页 |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 第49-50页 |
二、建立协商对话机制 | 第50-51页 |
三、强化体制外法律监督,打造政府诚信体系 | 第51-52页 |
四、界定法律空间,促进当事人理性选择 | 第52页 |
五、加快事件解决的进程,防止事态扩散,降低社会影响 | 第52-54页 |
第五章 健全律师介入群体性事件的保障机制 | 第54-65页 |
第一节 律师介入群体性事件的的障碍性分析 | 第54-57页 |
一、体制性障碍 | 第54-55页 |
二、自身障碍 | 第55-56页 |
三、环境障碍 | 第56-57页 |
第二节 健全完善发挥律师作用的保障机制 | 第57-65页 |
一、健全律师权利保障立法,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赋予更大的执业权利和切实有效的权利保障救济手段 | 第58页 |
二、以公权保障私权,形成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的共同治理模式 | 第58-60页 |
三、改革律师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作用 | 第60-61页 |
四、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提高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 | 第61-62页 |
五、提升律师自身素质 | 第62-63页 |
六、创造良好的律师权利保障机制 | 第63-65页 |
结语 | 第65-66页 |
参考文献 | 第66-6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