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8-9页 |
ABSTRACT | 第9-10页 |
一 新修辞学中“听众理论”的提出 | 第11-13页 |
(一) 新修辞学的产生和发展 | 第11-12页 |
(二) 佩雷尔曼新修辞学理论产生的社会价值 | 第12-13页 |
二 听众理论简析 | 第13-16页 |
(一) 普遍听众 | 第14-15页 |
(二) 特殊听众 | 第15-16页 |
(三) 说话者本身----自我听众 | 第16页 |
三 司法判决中的听众分类 | 第16-21页 |
(一) 法官 | 第16-18页 |
1、法官的听众 | 第16-17页 |
2、法官面临的听众类型是多样的 | 第17-18页 |
(二) 当事人 | 第18页 |
(三) 当事人的辩护人或代理人 | 第18-19页 |
(四) 关注该案的人 | 第19-21页 |
1、媒体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作用 | 第19-20页 |
2、媒体作为修辞听众特点 | 第20-21页 |
3、改善媒体和法院的关系 | 第21页 |
四 听众在司法判决中的体现 | 第21-27页 |
(一) 从听众的价值来考量司法判决的可接受性 | 第22-24页 |
(二) 听众的认同和接受是法官判决合理性的基础 | 第24-25页 |
(三) 听众是可以被说服的 | 第25页 |
(四) 听众是论证的裁判者 | 第25-27页 |
五 听众理论中的论辩策略 | 第27-29页 |
(一) 法官在修辞中的论辩策略 | 第27-28页 |
1、法官应该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 | 第27页 |
2、法官的判决应该与社会大众达成共识 | 第27-28页 |
3、法官应该与当事人充分沟通 | 第28页 |
(二) 律师论辩的策略 | 第28-29页 |
1、从听众的角度出发 | 第28页 |
2、律师对论辩技巧的运用 | 第28-29页 |
六 对听众理论的评价和回应 | 第29-32页 |
(一) “普遍听众”的定义本身是模糊不清甚至是自相矛盾的 | 第30页 |
(二) 听众理论如何使共识达成可能的问题上存在模糊性 | 第30页 |
(三) 听众理论的意义 | 第30-32页 |
致谢 | 第32-33页 |
参考书目 | 第33-35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