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目录 | 第8-10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一、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二分法”与“三分法”之争:决议不成立的提出 | 第12-19页 |
(一) 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二分法”立法现状 | 第12-15页 |
1. 我国《公司法》第22条有关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解析 | 第12-13页 |
2. 我国《公司法》第22条存在的问题 | 第13-15页 |
(二)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三分法”的提出 | 第15-17页 |
1. 股东大会决议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类型 | 第15-16页 |
2. 法律行为理论下决议瑕疵分类的法律逻辑 | 第16-17页 |
(三) 现有“三分法”理论的不足 | 第17-19页 |
1. 法律行为理论下决议不成立的瑕疵事由与司法实践不相符 | 第17-18页 |
2. 对决议瑕疵中的意思形成程序的忽视 | 第18-19页 |
二、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合理性的法理基础再分析 | 第19-33页 |
(一) 决议成立与一般民事行为成立的区别 | 第19-22页 |
1. 团体意思与个人意思的区别 | 第19-20页 |
2. 意思形成程序与意思表示的区别 | 第20-22页 |
(二)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其他理论分析思路及评析 | 第22-25页 |
1. 独立商行为说 | 第22页 |
2. 独立制度说 | 第22-23页 |
3. 团体行为说 | 第23-24页 |
4. 对上述观点的评析 | 第24-25页 |
(三) 建立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商事程序为参照的决议瑕疵理论 | 第25-29页 |
1. “意思”是股东大会决议的基本构成要素 | 第26-27页 |
2. 在决议瑕疵判断中引入行为程序理论进行补充完善 | 第27-28页 |
3. 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瑕疵分析需兼顾“意思”与“程序” | 第28-29页 |
(四) 决议不成立瑕疵事由的法理基础:意思与重要程序的缺乏 | 第29-33页 |
三、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之诉分析 | 第33-38页 |
(一) 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之诉的性质 | 第33页 |
(二) 我国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之诉的主要事项 | 第33-38页 |
1. 原告 | 第33-34页 |
2. 被告 | 第34-35页 |
3. 期间与时效 | 第35-36页 |
4. 其他诉讼事项说明 | 第36-38页 |
四、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体系的法律完善 | 第38-44页 |
(一) 补充适当的法理说明,增加决议不成立的瑕疵类型 | 第38-39页 |
(二) 区分两类对象,协调瑕疵救济的刚柔性平衡 | 第39-40页 |
(三) 完善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 | 第40-44页 |
1. 建立严格的决议瑕疵非诉讼救济制度 | 第40-41页 |
2. 诉讼救济制度的完善 | 第41-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47-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