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6页 |
引言 | 第6页 |
一、 应对全球变暖的国际法律制度及措施 | 第6-10页 |
(一)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第6-7页 |
(二) 《京都议定书》 | 第7-8页 |
(三) 欧盟指令 2003/87/EC | 第8-10页 |
二、 “碳关税”的应运而生 | 第10-15页 |
(一) 法国针对“竞争力损失”和“碳泄露”问题首提“碳关税”概念 | 第10-11页 |
(二) 《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的出台与“碳关税”概念的正式提出 | 第11-14页 |
1. 《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 | 第11-12页 |
2. “碳关税”条款(国际储备配额项目)的正式提出 | 第12-13页 |
3.环境税、能源税、碳税与碳关税的概念辨析 | 第13-14页 |
(三) 碳关税的用途 | 第14-15页 |
三、 碳关税与非歧视待遇原则 | 第15-21页 |
(一) 国民待遇原则 | 第15-19页 |
1. GATT 第 3 条的条款解读 | 第15-16页 |
2. “相同产品”的界定 | 第16-19页 |
(二) 最惠国待遇原则 | 第19-21页 |
四、 碳关税与 GATT 第 20 条之环境例外条款 | 第21-34页 |
(一) 基于 GATT 第 20 条(b)款的分析 | 第21-25页 |
1. 相关措施应以保障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为目的 | 第21-22页 |
2. 相关措施是实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 | 第22-25页 |
(二) 基于 GATT 第 20 条(g)款的分析 | 第25-29页 |
1. 相关措施保护的是“可用竭的自然资源” | 第25-26页 |
2. 相关措施与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有关” | 第26-28页 |
3. 相关措施与对国内生产或消费的限制一同实施 | 第28-29页 |
(三) 基于 GATT 第 20 条引言的分析 | 第29-34页 |
1. 有关措施不得在相同国家间构成任意的歧视 | 第29-30页 |
2. 有关措施不得在相同国家间构成不合理的歧视 | 第30页 |
3. 不得构成对国际贸易的变相限制 | 第30-34页 |
五、 简评欧盟民航碳关税问题 | 第34-38页 |
(一) 欧盟针对民航业碳排放的新方案及其影响 | 第34-35页 |
(二) 我国航空业的发展建议 | 第35-38页 |
1. 加大新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和利用 | 第35-36页 |
2. 尽快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 | 第36页 |
3. 联合抵制欧盟民航碳关税的施行 | 第36-38页 |
六、 中国应对碳关税的法律措施 | 第38-44页 |
(一) 国际层面 | 第38-40页 |
1. 积极参与气候变化领域的新规则制定 | 第38-39页 |
2. 广泛开展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新兴崛起国家的合作 | 第39页 |
3. 主动、积极、智慧地同发达国家展开对话 | 第39-40页 |
(二) 国内层面 | 第40-44页 |
1.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 第40-41页 |
2. 完善环境立法,发展低碳经济 | 第41-42页 |
3. 及时引入碳税制度 | 第42-44页 |
结论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48页 |
附件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