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导言 | 第9-11页 |
第一章 综合治理是科学的、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减少、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战略思想和对策 | 第11-19页 |
第一节 犯罪原因的复杂、交错、变化决定了只有综合治理才是符合科学和实际的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对策 | 第11-14页 |
一、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采取多种手段依靠多种力量 | 第12-13页 |
二、犯罪原因的交错性决定了必须综合各种手段整合各种力量 | 第13页 |
三、犯罪原因的可变性决定了必须采取灵活机动的治理机制 | 第13-14页 |
第二节 从犯罪的动态变化中看综合治理的适应性和超前性 | 第14-17页 |
第三节 从实践中取得的成绩、效果看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我国综合治理的历史演进和当前状况 | 第19-26页 |
第一节 综合治理战略思想的形成及方针的提出 | 第19-21页 |
第二节 综合治理的完善过程 | 第21-23页 |
第三节 综合治理的新发展 | 第23-26页 |
一、实现了“治理”与“保护”的辩证统一 | 第24页 |
二、综合治理开始法定化 | 第24-25页 |
三、综合治理的目标开始多样化 | 第25页 |
四、确立了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原则和措施体系 | 第25-26页 |
第四节 综合治理当前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 第26页 |
第三章 立法的反思 | 第26-33页 |
第一节 立法意识落后 | 第27-28页 |
一、重义务轻权利 | 第27页 |
二、重刑事轻民事 | 第27页 |
三、重治理轻保障 | 第27-28页 |
四、重原则性轻操作性 | 第28页 |
五、重实体轻程序 | 第28页 |
第二节 存在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制度 | 第28-29页 |
第三节 缺乏对18 岁以上青年的特殊保护立法 | 第29-30页 |
第四节 操作难度大 | 第30页 |
第五节 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尚未实现体系化 | 第30-32页 |
一、没有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的犯罪问题及民事权益保护问题作为有本质不同的问题来对待和处理 | 第31页 |
二、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规范相互之间缺乏配套衔接和有机联系 | 第31页 |
三、尚没有一部独立的未成年人司法程序法 | 第31-32页 |
第六节 尚未制定全面规范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的专门法律 | 第32-33页 |
第四章 制度机制和组织机构的反思 | 第33-40页 |
第一节 存在若干观念误区 | 第33-35页 |
一、重集中打击而轻理性保护 | 第33-34页 |
二、重形式轻实效 | 第34页 |
三、社会保护意识不强 | 第34-35页 |
第二节 工作机制尚未法制化、规范化导致工作开展很不平衡 | 第35-36页 |
第三节 矫治制度设计不科学 | 第36-37页 |
一、矫治制度之中存在许多不合理因素 | 第36页 |
二、矫治制度之间不能相互协调形成体系 | 第36-37页 |
三、矫治制度的独立性不强 | 第37页 |
第四节 法律援助滞后 | 第37-38页 |
第五节 尚未建立权威的、多功能的指挥协调机构 | 第38-39页 |
第六节 司法机构的建设滞后 | 第39-40页 |
第五章 社会支持体系的反思 | 第40-47页 |
第一节 家庭教育功能的不良和缺失 | 第41-42页 |
第二节 学校教育中的“功利”趋向 | 第42-45页 |
一、应试教育导致学生“片面发展” | 第43页 |
二、教育“商业化”导致教育“金钱化” | 第43-44页 |
三、教育爱的失落导致校园暴力严重 | 第44页 |
四、学校法制教育不受重视 | 第44-45页 |
第三节 社区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乏力 | 第45-47页 |
第六章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体系的构想与建议 | 第47-70页 |
第一节 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 第47-48页 |
第二节 建立未成年人法律规范体系 | 第48-53页 |
一、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实体法 | 第48-51页 |
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程序法 | 第51-52页 |
三、制定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法 | 第52-53页 |
第三节 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机构体系 | 第53-56页 |
一、综合治理机构的性质 | 第53-54页 |
二、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能 | 第54页 |
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的组成 | 第54-56页 |
第四节 建立以少年审判为核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 第56-63页 |
一、创设少年法院的若干思考 | 第56-59页 |
二、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若干思考 | 第59-63页 |
三、少年司法其他环节的建设 | 第63页 |
第五节 建立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支持体系 | 第63-70页 |
一、政府应推动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 第64页 |
二、完善教育体制 | 第64-67页 |
三、构筑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长和社区三结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网络 | 第67-68页 |
四、社区、学校共同组建“问题家庭”教育培训班 | 第68-70页 |
五、以社区为依托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组织 | 第70页 |
结束语 综合治理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具有中国特色经验的少年犯罪治理理论 | 第70-72页 |
参考文献 | 第72-7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78-7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