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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目的性事业的法律--朗·富勒的法律观研究

内容提要第1-7页
绪论第7-22页
 1. 论题的确定第8-13页
 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选题意义第13-15页
 3. 论文的主题及其限定第15-17页
 4. 本文的论证结构、方法及其它第17-22页
第1章 富勒法律理论的基础性陈述第22-41页
   ·走出主客二元对立:富勒法律观的认识论第22-27页
   ·法律的目的性阐释:富勒法律观的方法论第27-31页
   ·作为一项事业的法律:富勒法律观的本体论第31-32页
   ·重树理想性维度: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第32-41页
     ·富勒所界定的“法律实证主义”及其思想流变第33-34页
     ·法律实证主义的表现形式、理论目的与情感基础第34-37页
     ·从“逻辑的丛林”到“生活的绿地”第37-41页
第2章 目的性事业法律观的核心概念与立场第41-55页
   ·高扬“理性”精神第42-46页
   ·强调“社会”之维第46-49页
   ·用“历史”的眼光看法律第49-51页
   ·目的性事业法律观的时代关怀与理论立场第51-55页
第3章 剖析法律:从分析的视角看法律第55-79页
   ·纸面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第56-59页
   ·制定之法与隐含之法第59-63页
   ·以“内在道德”克服“分离命题”第63-74页
   ·小结:一种功能主义的司法法理学第74-79页
第4章 法律作为社会规序的手段:从社会学视角看法律第79-97页
   ·法律是人类生活的一维第80-85页
   ·极性原理下的“法律-社会”第85-87页
   ·追求自由与秩序之间的平衡第87-90页
   ·小结:一种自然主义的自然法方法论第90-97页
第5章 法律的目的性与法律的道德性第97-117页
   ·人类共享目的之协作表达第98-100页
   ·目的性与道德性之间的融通:自然法方法第100-106页
   ·透过目的性与道德性证成法律的合法性第106-110页
   ·小结:法律何以可能?第110-117页
第6章 法律作为规则治理的活动或“事业”第117-140页
   ·法律作为有目的的事业:一种形式主义的良法论第118-123页
   ·法律作为社会权力的表现事实:一种形式主义的真法论第123-130页
   ·规则治理之业需要人的持续努力:关于“法律人”第130-135页
   ·小结:一种过程论的法律哲学第135-140页
第7章 富勒法律观的反思与重建第140-161页
   ·对“目的性事业”说的质疑:以拉兹与毕克斯为例第141-146页
   ·对富勒法律观的发展(Ⅰ):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进路第146-151页
   ·对富勒法律观的发展(Ⅱ):菲尼斯式的托马斯主义解读第151-157页
   ·对富勒法律观的发展(Ⅲ):自然主义的视域交融第157-161页
尾论:法律为何亦或法律何为?第161-163页
附录第163-173页
 一、引言第163页
 二、萨默斯的“直接阅读”:富勒学术观点综述第163-165页
 三、朗·富勒的“问题框架”:多元中心主义第165-169页
 四、理论背后的“意识形态”:存在主义的焦虑第169-172页
 五、结语第172-173页
参考文献第173-189页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第189-190页
后记第190-192页
论文摘要第192-195页
ABSTRACT第195-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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