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导论 | 第10-16页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10页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10-11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1-14页 |
四、主要创新 | 第14-16页 |
第一章 我国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之现行立法 | 第16-21页 |
第一节 我国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已确立 | 第16-18页 |
第二节 选择法律的时间和方式 | 第18-19页 |
一、选择法律的时间:侵权行为发生后至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 第18-19页 |
二、选择法律的方式:明示 | 第19页 |
第三节 所指向的准据法 | 第19-21页 |
第二章 上海地区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之实证分析 | 第21-30页 |
第一节 案件统计基本情况 | 第21-23页 |
一、涉外一般侵权案件数量:逐年递增 | 第21-22页 |
二、涉外一般侵权冲突规范援引次数:逐年递增 | 第22页 |
三、涉外一般侵权案件冲突规范的援引准确率:较高 | 第22-23页 |
第二节 涉外一般侵权案件法律适用的特点 | 第23-26页 |
一、大多数裁判文书未就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情况作出说明 | 第23-24页 |
二、涉外一般侵权案件中当事人较难在事后达成合意选择法律 | 第24页 |
三、实践中当事人合意选择法律的方式为默示和明示 | 第24-26页 |
四、绝大多数案件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 第26页 |
第三节 意思自治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及其反思 | 第26-30页 |
一、裁判文书适法说理意识有待加强 | 第27页 |
二、意思自治原则于一般侵权领域适用效果不佳 | 第27-28页 |
三、其他法律选择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无法直接适用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涉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之辩证考量 | 第30-49页 |
第一节 域外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 | 第30-36页 |
一、瑞士模式: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 | 第31页 |
二、德国模式:意思自治原则并辅以最密切联系原则 | 第31-32页 |
三、欧盟模式:更为开放的意思自治原则 | 第32-33页 |
四、美国模式:最密切联系原则 | 第33-34页 |
五、一般侵权冲突规范国际趋势 | 第34-36页 |
第二节 意思自治原则与最密切联系原则 | 第36-43页 |
一、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法律适用和侵权法律适用中的差异 | 第37-39页 |
二、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一般侵权案件适用中的比较 | 第39-43页 |
第三节 我国涉外一般侵权冲突规范 | 第43-49页 |
一、我国现存问题 | 第43-44页 |
二、“双轨制”是否能解决现存问题 | 第44-45页 |
三、“双轨制”是否能优化我国涉外一般侵权冲突规范 | 第45-47页 |
四、我国涉外一般侵权冲突规范之完善 | 第47-49页 |
结语 | 第49-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61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61-62页 |
后记 | 第62-63页 |
附录 | 第63-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