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财政法论文--经济法论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论文--企业法、公司法论文

谈上海杉欣公司上诉案

内容摘要第6-8页
Abstract第8-10页
引言第12-13页
一、 案情简介第13-14页
二、 案件争议观点及焦点第14-15页
    (一) 争议观点第14-15页
    (二) 本案争议焦点第15页
三、 本案争议问题的法理分析第15-30页
    (一) 第一个争议点之民事诉讼法理论分析第16-21页
        1、 陈良种等三人是系争建筑工程实际施工人第16-18页
        2、 陈良种具有向杉欣公司、威氏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的主体资格第18-21页
    (二) 第二个争议点民事诉讼分析第21-27页
        1、 陈良种等三人不是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人第21-26页
        2、 陈良种作为单独原告起诉杉欣公司和威氏公司主体资格第26-27页
    (三) 第三个争议焦点法理分析第27-30页
        1、 《结算书》应是威氏公司出具的文件第28页
        2、 《结算协议书》对陈良种等三人无法律约束力第28-29页
        3、 《结算协议书》不应视为对工程款总额的重新确定,其证明力小于《结算书》第29-30页
四、 本案研究结论第30-33页
参考文献第33-35页
致谢第35页

论文共35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现实偏差
下一篇:论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由“毒胶囊”事件引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