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关系交叉的恶意透支行为研究
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1-13页 |
第一章 恶意透支的主观构成要素:“非法占有目的” | 第13-25页 |
第一节 “非法占有目的”概述 | 第13-16页 |
一、 “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 | 第13-15页 |
二、 刑法、民法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区别 | 第15-16页 |
第二节 恶意透支行为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 第16-18页 |
一、 “非法占有目的”在恶意透支行为中的产生 | 第16-17页 |
二、 对恶意透支行为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具体认定 | 第17-18页 |
第三节 恶意透支行为中刑民主观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别 | 第18-25页 |
一、 对透支行为的分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 第19-21页 |
二、 “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刑、民恶意透支的关键 | 第21-23页 |
三、 其他区分刑、民主观构成要件的要素 | 第23-25页 |
第二章 恶意透支的客观构成要素:经催收而拒不归还 | 第25-38页 |
第一节 催收的客观特征 | 第25-31页 |
一、 银行催收的次数和功效 | 第25-28页 |
二、 银行催收的方式和起算问题 | 第28-31页 |
第二节 催收拒不归还问题研究 | 第31-35页 |
一、 透支金额的增减对银行催收的影响 | 第31-33页 |
二、 “经催收不还”是恶意透支的必要条件 | 第33-35页 |
第三节 其他区分刑、民客观构成要件的要素 | 第35-38页 |
第三章 认定刑民关系的重要标准:数额 | 第38-50页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与普通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认定 | 第39-41页 |
第二节 透支金额是否要累计计算 | 第41-45页 |
一、 不同银行间的透支金额是否要累计 | 第41-44页 |
二、 不同形态的信用卡诈骗数额是否要累计 | 第44-45页 |
第三节 透支金额是否包括利息在内 | 第45-47页 |
第四节 恶意透支的数额与刑民关系 | 第47-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3-54页 |
后记 | 第54-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