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一、导论 | 第9-15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11页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11-12页 |
(三)本文的创新点 | 第12-13页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3-15页 |
二、《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及其相关法规对评审的规范要求 | 第15-21页 |
(一)《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对评审的要求 | 第16-18页 |
1.《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对评审的主要规定 | 第16-17页 |
2.个人评价 | 第17-18页 |
(二)《民间参与公共建设评审委员会组织及评审办法》对《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的细化 | 第18-21页 |
1.评审委员会 | 第18-19页 |
2.评审程序 | 第19-20页 |
3.存在问题 | 第20-21页 |
三、《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评审现状——以ETC案为例 | 第21-36页 |
(一)ETC案基本案情 | 第21-22页 |
(二)评审委员会设置不合理 | 第22-25页 |
1.评审委员会的组成缺乏专业性、公正性 | 第23页 |
2.评审委员缺乏廉洁监督机制 | 第23-24页 |
3.评审委员会缺乏追责机制 | 第24-25页 |
(三)评审程序规范不足 | 第25-27页 |
1.缺乏技术评比基准 | 第25-26页 |
2.缺乏协商的程序性规定 | 第26-27页 |
(四)评审决定公告法律性质不明 | 第27-32页 |
1.公告是否为独立的行政处分 | 第27-29页 |
2.双阶理论及评审公告与投资契约的效力关系 | 第29-32页 |
(五)评审决定的司法审查标准缺乏 | 第32-35页 |
1.法院对评审决定的审查权限 | 第32-33页 |
2.以抽象法律原则作为审查标准的合宪性与操作性 | 第33-35页 |
(六)小结 | 第35-36页 |
1.评审委员会应专业、公正、有责 | 第35页 |
2.评审程序应明确、细致、合理 | 第35页 |
3.明确评审决定公告的性质及其与投资契约的效力关系 | 第35-36页 |
4.明确司法审查标准 | 第36页 |
四、大陆PPP评审现状与台湾地区评审问题启示 | 第36-50页 |
(一)大陆PPP评审现状 | 第37-38页 |
1.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的方式 | 第37-38页 |
2.高位阶立法至今尚未出台 | 第38页 |
(二)过去招投标评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38-42页 |
1.评审专家缺乏公正性、专注性、可问责性 | 第38-39页 |
2.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严重 | 第39-40页 |
3.行政机关的不合理行政干预 | 第40页 |
4.法院对招投标评审的审查仅为粗略程序审 | 第40-42页 |
(三)台湾地区评审问题对大陆PPP评审的启示 | 第42-50页 |
1.加快高位阶立法出台 | 第43-44页 |
2.加强对评审委员的监督和管理 | 第44-45页 |
3.评审应考虑PPP新特点 | 第45-47页 |
4.加大对社会资本方的管理和违法处罚力度 | 第47-48页 |
5.对行政机关实行多方联合监督机制 | 第48-49页 |
6.明确PPP评审的司法审查密度和审查标准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4页 |
致谢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