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劳动法论文

论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主体地位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第一章 引言第10-13页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第10页
 第二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第10-11页
 第三节 文献综述第11-12页
 第四节 研究方法第12-13页
第二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界定第13-19页
 第一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概念第13-14页
 第二节 非高级管理人员的排除第14-18页
  一、 公司董事、监事不属于本文讨论的高级管理人员范畴第14-16页
  二、 法定代表人是雇主代表第16-17页
  三、 中层管理人员第17-18页
 第三节 高级管理人员地位的特殊性第18-19页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法律地位之辨析第19-36页
 第一节 劳动关系主体的界定标准第19-25页
  一、 我国劳动关系主体制度第19-22页
  二、 劳动关系主体制度的比较考察第22-25页
 第二节 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雇员范畴第25-34页
  一、 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资本所有者的相互制约性第25页
  二、 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间平等性与从属性的辨析第25-27页
  三、 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劳动者范畴的弊端第27-34页
 第三节 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是代理关系第34-36页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第36-43页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劳动法地位的归属第37-40页
  一、 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第37-38页
  二、 高级管理人员与雇员第38-40页
 第二节 司法实践中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认定标准第40-43页
  一、 委任合同不能单独作为认定高级管理人员雇主地位的依据第41页
  二、 是否持有公司股权不能作为判断高级管理人员雇主地位的标准第41-42页
  三、 社会保险关系不能等同于劳动关系第42-43页
结语第43-44页
参考文献第44-46页
致谢第46-47页

论文共4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交强险保险给付制度中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研究
下一篇:对域名与商标纠纷若干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