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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肉搜索”的犯罪化

中文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9页
一、 “人肉搜索”的概念和特征第9-13页
 (一) “人肉搜索”的概念第9-10页
 (二) “人肉搜索”的特征第10-13页
  1.参与主体人数众多并具有隐匿性第10-11页
  2.“人肉搜索”事件涉及范围的广泛性第11页
  3.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传播的高效性第11-12页
  4.社会影响的双面性第12-13页
二、 “人肉搜索”的国内外刑法规制概况第13-18页
 (一) 国外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概况第13-16页
  1.美国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第13-14页
  2.德国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第14-15页
  3.日本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第15-16页
  4.韩国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第16页
 (二) 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对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第16-18页
三、 “人肉搜索”犯罪化的法律理由与可行性第18-26页
 (一) 中国大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及刑法规制第18-20页
 (二) 对“人肉搜索”不入罪主流观点的批判第20-21页
 (三) “人肉搜索”犯罪化的必要性第21-23页
  1.质的规定性——法益保护第21-22页
  2.量的规定性——应受刑罚处罚第22-23页
 (四) “人肉搜索”犯罪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第23-26页
  1.规制模式第23-24页
  2.“人肉搜索员”的设置、培训与上岗第24-25页
  3.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人肉搜索”的网站许可制度,实行实名申请制第25-26页
四、 “人肉搜索”的定性及其刑罚配置第26-35页
 (一) “人肉搜索”犯罪化的具体构想第26-30页
  1. 主体特征第26-28页
  2.犯罪主观方面第28页
  3.犯罪客体第28-30页
  4.犯罪客观方面第30页
 (二) 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别第30-32页
  1. 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区别第31-32页
  2. 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区别第32页
 (三) “人肉搜索”入罪后,司法操作环节的建议第32-35页
  1.将该罪规定为自诉案件第33页
  2.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第33-35页
结束语第35-36页
参考文献第36-39页
研究生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39-40页
后记第40-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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