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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角下土地登记问题研究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8页
1 引言第8-14页
   ·选题目的与意义第8页
   ·研究综述第8-13页
     ·国外研究状况第8-11页
     ·国内研究状况第11-13页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第13页
   ·本文的创新点、难点和不足第13-14页
2 土地登记问题概述第14-23页
   ·“土地”的含义及界定第14-15页
     ·“土地”的物质含义及法律含义第14页
     ·其他主要国家对土地的界定第14-15页
   ·土地登记的概念、效力和作用第15-20页
     ·土地登记的概念、特点与基本原则第15-17页
     ·土地登记的内容、法律依据及效力第17-19页
     ·土地登记的意义与作用第19-20页
   ·我国及国外土地登记问题历史沿革之比较第20-23页
     ·我国土地登记问题历史发展第20-21页
     ·国外土地登记历史沿革第21-23页
3 不同国家土地登记制度设计的状况第23-32页
   ·不同国家负责土地登记的机关不尽相同第23-24页
     ·地方法院是一些国家负责土地登记业务的法定机关第23页
     ·部分国家的土地登记是地方行政机关的职能之一第23-24页
     ·澳大利亚土地登记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州政府第24页
   ·部分国家土地登记类型之比较第24-27页
     ·德国的终局登记以及土地物权变动中的登记第24-26页
     ·日本法设立假登记制度与标示登记制度第26-27页
   ·部分国家具体登记程序之比较第27-30页
     ·域外国家土地登记薄的设置主要涉及内容、登记权利、归档保管等。第27页
     ·部分国家土地登记申请材料的查阅受限性比较大第27-28页
     ·域外主要国家土地登记所用时间与商业经营活动效率成正比第28-29页
     ·域外国家主要存在按件收费和按比例收费两种模式第29-30页
   ·土地登记错误赔偿之比较第30-32页
     ·土地登记错误赔偿的理论基础第30页
     ·部分国家因登记机构的原因导致登记错误时的土地登记赔偿比较第30-31页
     ·由当事人原因和混合原因引起的登记错误的赔偿比较第31-32页
4 我国土地登记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第32-37页
   ·我国土地所有权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来行使的第32-33页
     ·大陆国有土地所有权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的第32页
     ·台湾地区土地登记由市县地政机关办理第32-33页
   ·我国土地登记的类型第33-34页
     ·我国《物权法》新增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第33页
     ·台湾地区把土地登记分为主登记、附记登记及总登记第33-34页
   ·土地登记程序上的问题第34-36页
     ·土地登记薄的设置及查询不够明确第34-35页
     ·土地与房产登记机关不统一第35页
     ·土地登记收费标准不统一第35-36页
   ·土地登记错误赔偿的缺陷第36-37页
5 完善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若干建议第37-47页
   ·建立规范完善的登记程序第37-39页
     ·完善土地权利证书的发放,建立起电子信息化的登记薄第37-38页
     ·统一土地登记与房产登记机关第38-39页
     ·统一收费标准,明确特殊情况下土地登记费用的处理规则第39页
   ·构建土地登记错误的赔偿制度第39-47页
     ·由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建立完善的登记赔偿程序第39-42页
     ·引入保险机制,合理转移风险,建立国家损害赔偿保险基金第42-43页
     ·制定赔偿配套法规,建立权责明确的国家赔偿追偿机制第43-47页
结语第47-48页
参考文献第48-52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文章第52-53页
后记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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