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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与刑法控制

内容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8页
引言第8-9页
一、概述第9-14页
 (一) 概念第9-10页
 (二) 法律特征第10-14页
  1、犯罪主体特殊性第10-11页
  2、犯罪目的——迫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第11-12页
  3、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12-13页
  4、被害社会对此类犯罪的高度容忍性第13-14页
二、犯罪成因分析第14-23页
 (一) 现代企业制度——制度前提第14-15页
 (二)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现实条件第15-17页
  1、公司治理结构概述及功能第15-16页
  2、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第16-17页
 (三) 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完善——社会原因第17-19页
 (四) 残存的封建官本位观念——文化因素第19页
 (五) 商品经济的两重性——经济因素第19-20页
 (六)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个人原因第20-21页
 (七)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形成机制第21-23页
三、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第23-27页
 (一) 社会预防第23-24页
 (二) 个体预防第24页
 (三) 法律预防第24-25页
 (四) 关于法律预防的几个错误观点第25-27页
四、犯罪类型及比较研究第27-32页
 (一) 犯罪的类型第27-28页
  1、侵吞挪用型犯罪第27页
  2、钱权交易型犯罪第27页
  3、违反竞业禁止型犯罪第27页
  4.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保守秘密义务型犯罪第27-28页
  5.违背审慎经营型犯罪第28页
 (二) 国外刑法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刑法规制第28-32页
  1、日本刑法及特殊商法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规制第28-29页
  2、英国刑法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规制第29页
  3、瑞典刑法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规制第29-32页
五、我国现行刑法的缺失第32-35页
 1、部分刑法与社会现状不符,罪名体系不严密第32页
 2、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处罚总体偏轻,确定性不强第32-33页
 3、对犯罪人的禁止从业的规定不够严格第33页
 4、我国刑法偏重于对公有财产的保护,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却略显不足第33-35页
六、我国刑法的完善第35-38页
 (一) 完善我国刑法罪名体系,增设“违法以公司资产提供担保致损罪”和“欺诈破产罪”的规定第35-36页
 (二) 适度调整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犯罪的处罚力度第36页
 (三) 强化刑法规范的明确性第36页
 (四) 改革我国资格刑制度第36-38页
结束语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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